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等有關規定,我局組織編制了《東莞市麻涌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東莞市水鄉中心醫院預留發展用地項目)》,并于2019年12月27日取得了《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東莞市麻涌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東莞市水鄉中心醫院預留發展用地項目)的批復》(粵自然資規劃改復〔2019〕178號)?,F按照相關規定,將方案內容予以公告:
一、預留規模落實背景及原因
根據東莞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抓緊落實我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建設用地規模的函》(東自然資函〔2019〕2854號):“根據省有關工作要求,為錨固我市既有建設用地總規模,經市政府同意,為位于你鎮的水鄉中心醫院配備46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建設用地規?!?。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擬使用東莞市自然資源局為麻涌鎮配備的46畝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東莞市水鄉中心醫院預留發展用地項目是完善東莞市水鄉新城片區衛生建設的必要設施,是東莞市重點用地供給的民生基礎設施項目。為保障東莞市水鄉中心醫院預留發展用地的用地需求,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編制預留規模落實方案。
二、主要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預留規模落實地塊涉及占用耕地0.0205公頃,標準糧食產能為338.25公斤,將通過在東莞市耕地儲備指標中核銷耕地指標0.0205公頃、以及標準糧食產能338.25公斤,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因此,預留規模落實后,不會對耕地保有量任務產生影響。
(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本次預留規模落實地塊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預留規模落實后,麻涌鎮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保持不變。
(三)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預留規模落實擬在麻涌鎮落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面積為3.0691公頃。預留規模落實后,麻涌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3.0691公頃,布局有局部調整。
三、公告時間
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即1月6日至1月13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點
在麻涌鎮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同時在麻涌鎮及涉及村委公示欄張貼公告。
附件:1、《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東莞市麻涌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東莞市水鄉中心醫院預留發展用地項目)的批復》(粵自然資規劃改復〔2019〕178號);
2、《東莞市麻涌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東莞市水鄉中心醫院預留發展用地項目)》相關規劃調整圖件。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麻涌分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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