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粵SM0632等5輛道路運輸車輛逾期未進行年度審驗超過六個月,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我局依法予以注銷車輛《道路運輸證》。上述被注銷營運車輛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關于注銷逾期未年審超6個月車輛道路運輸證名單(2024年第8期).xls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10月17日
相關附件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文章關鍵詞:
分享到: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