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監管部門對鎮內經營的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共133批次。檢驗依據按照《全國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執行,抽檢結果明細詳見附件。
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對不合格食品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對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經營、召回等措施。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的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的購物憑證,購買預包裝食品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購買散裝食品應仔細查看容器外、貨架或貨柜等顯著位置上的公示牌或標示牌,要看清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食品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標識;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購買鮮活農產品時,應注意選擇市場上公示抽檢合格的攤位和品種,主動索要并保存好購貨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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