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區、各單位、各辦(中心):
為提高行政效能,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鎮政府決定對《黃江鎮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規則》(黃府〔2011〕15號)文件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被廢止的文件不再執行。
東莞市黃江鎮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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