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社區:
為加強對鎮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據省、市相關工作要求,現決定廢止規范性文件《黃江鎮招商引資項目引薦人獎勵暫行管理辦法》(黃府〔2023〕6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被廢止的文件不再執行。
附件: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東莞市黃江鎮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本規范性文件已經鎮司法分局合法性審查,編號為黃府規〔202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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