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東莞市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實施方案》(東府﹝2018﹞106號)文件精神,根據市人社局關于《2022年東莞市新時代新引進創新人才綜合補貼和能力提升扶持申報公告》的要求,我鎮繼續做好新引進人才綜合補貼受理、審核和發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辦理時間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受理范圍
黃江鎮限定用人單位(黨政機關和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除外)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進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或初級職稱的人才。
限定用人單位范圍包括:
1.非財政全額供養的事業單位;
2.符合《東莞市產業發展與科技創新人才經濟貢獻獎勵實施辦法》獎勵范圍的單位;
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4.經各級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企業;
5.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省市創新科研團隊、省市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入選者創辦或領辦的企業;
6.經認定的大型骨干企業;
7.經認定的成長型中小企業;
8.獲得國家或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具有國家或省級資質的科技服務機構。
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詳見附件3。
三、辦理條件
1. 人事檔案在我市;
2.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進我鎮(引進時間以首個我鎮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起始時間為準);
3. 與黃江鎮用人單位(黨政機關、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除外)簽訂3年或以上勞動合同,在該單位工作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
四、補貼標準、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備注:1.新引進人才綜合補貼每人限申領一次。符合條件且具有我市戶籍的新引進人才可申領最高補貼額度的100%,符合條件的非我市戶籍的新引進人才可申領最高補貼額度的40%。
2.新引進人才按“就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市財政有關人才政策待遇,重復部分予以核減。
五、辦理程序
(一)申報遞交紙質材料。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準備好相關材料詳見(附件5),經單位負責人確認無誤后簽字并加蓋公章。由申請人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在受理規定時間內把申請材料提交到黃江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逾期不再受理。
(二)鎮街審核。
申請人成功提交資料后,由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黃江分局審核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三)報鎮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鎮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同各職能部門,核實申請人檔案情況、戶籍情況和其他補貼情況,審定擬通過的申請人名單和金額,向財政申請預算,預算納入下一年度。
(四)資金下達撥付。
當年申請的補貼,計劃在下一年度6月份撥付。補貼撥付前,職能部門要核實申請人在崗在職的情況,已離職的取消該補貼,相關核實的情況,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結果報黃江鎮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直接撥付到申請人個人賬戶。
六、咨詢電話及受理地址
受理地址: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黃江分局(黃江鎮田美南區龍芯三街2號)一樓大廳人才服務窗口,咨詢電話:83606807,聯系人:曾先生,張先生。
附件:1.《黃江鎮新引進人才綜合補貼暫行辦法》
(黃府〔2019〕13號)
2.2022年東莞市新時代新引進創新人才綜合
補貼和能力提升扶持申報公告
3.2022年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實施方案
限定用人單位名單(黃江鎮)
4.東莞市黃江鎮新引進人才綜合補貼申請表
5.個人申請的申請材料清單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黃江分局
2022年6月2日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