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養老機構:
根據省市相關“明廚亮灶”建設項目的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拓寬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范圍,擴大食品安全“互聯網+監管”示范效應,強化食品安全工作創新與監管力度,我鎮現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試點建設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餐飲企業:經營規模較大,人流量較多,影響力較強,能持續穩定發展且有意愿作為互聯網+“明廚亮灶”試點的企業。
(二)企業食堂:企業人數較多,規模較大,在納稅上對黃江有較大貢獻且有意愿作為互聯網+“明廚亮灶”試點食堂的企業。
(三)養老機構:有意愿作為互聯網+“明廚亮灶”試點的養老機構。
二、申報材料
(一)黃江鎮互聯網+“明廚亮灶”試點建設申請表(附件1);
(二)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四)2019年度財務報表。
三、申報流程
(一)發布通知。公開發布申報通知,明確受理流程、時限和要求等;
(二)材料申報。在申報截止日前,向黃江鎮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食藥安辦)提交相關材料;
(三)綜合審查。鎮食藥安辦對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及經營現場進行綜合審查;
(四)社會公示。鎮食藥安辦根據審查情況,擬定試點建設單位候選名單,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納入試點建設名單。
四、申報時間及方式
受理時段: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申報截止日期:2020年6月5日
申報方式:前往鎮食藥安辦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申報。
五、試點建設說明
本次試點建設工作擬選取10家餐飲企業、10家企業食堂及2家養老機構作為試點,試點建設單位需提供場地、電路等原有設施,并安排相應工作人員跟進該項目的建設。
試點建設具體情況參見《黃江鎮互聯網+“明廚亮灶”試點建設項目簡介》(附件2)。
六、其他說明
(一)申報單位應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發現有嚴重的造假行為,一律取消申報資格,并依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二)紙質資料應按順序進行疊放,加蓋公章,且提交的申報材料需為一式兩份的原件。
七、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鎮食藥安辦
地址:東莞市黃江鎮田美龍芯三街一號(黃江鎮市場監管分局監管一股)
電話:83630797(章女士)
附件:1.黃江鎮互聯網+“明廚亮灶” 試點建設申請表.docx
黃江鎮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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