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黃江城管分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共享電動自行車違規投放在鎮內各路段,阻塞交通,并存在安全隱患。
為進一步凈化城市交通秩序環境,及時消除共享電動自行車潛在的安全隱患問題,黃江城管分局聯合交通、交警等部門開展違規共享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同時,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城市道路范圍內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規定,依法對違規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查扣,向涉事企業送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并作出行政處罰,要求該企業在限期內回收全部違規投放在黃江鎮轄區范圍內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今年以來,黃江城管分局累計查扣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720輛,立案處罰1宗,并要求限期內回收所有共享電動自行車。
根據《東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目前東莞市暫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未取得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配額的任何單位及個人均不得在轄區內提供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
下來,黃江城管分局將繼續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并聯合交通、交警等部門,嚴查共享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行為,做好城市管理宣導工作,進一步提升黃江鎮精細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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