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對象申請臨時救助,現將有關審核情況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如有異議,請盡可能提供事實依據,可直接向鄉鎮(街道)反映。
公示時間: 2025 年6月24日至 2025 年 12月23日(公示期為半年) 鄉鎮(街道)舉報電話:88876001
東莞市高埗鎮公共服務辦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注:由鄉鎮(街道)在申請人所在村(居)設置的村(居)務公開欄及鄉鎮(街道)公共服務大廳公示,本次所有臨時救助對象的信息以戶為單位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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