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鳳崗貝貝親培訓中心:
請你(單位)自公告送達之日起5日(工作日)內攜帶以下資料到我單位協助調查:
1、被調查人身份證原件;
2、《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年檢年報等相關資質材料;
以上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供核查,如提供復印件的,需你(單位)加蓋公章予以確認。逾期不到或不如期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和接受調查,你(單位)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前來協助調查人員系你(單位)委托的,應當附有《授權委托書》等材料。
聯系人:張運超、廖鋼松
聯系電話:0769-87298489
單位地址:東莞市鳳崗鎮排沙圍路1號綜合行政執法隊
因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及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送達《協助調查通知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采用公告送達方式向你送達《協助調查通知書》(鳳綜執協調字〔2025〕第1002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東莞市鳳崗鎮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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