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揚塵污染防治規定》正式發布,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違者最高罰款10萬元。該《規定》將于今年4月1日起實施。
揚塵污染,是指建設工程和綠化工程施工、建(構)筑物拆除、物料堆放與運輸、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道路養護和保潔、露天焚燒等活動以及裸露地面產生顆粒物造成的大氣污染?!兑幎ā穼ㄔO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如何防治揚塵污染進行說明,對建設工程、施工作業、車輛運輸等提出明確要求。
根據《規定》,施工單位未建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臺賬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未設置硬質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存在未密閉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等情形的;對不能密閉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或者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裝卸物料未采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排放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了解到,一直以來,鳳崗鎮高度重視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持續加強砂石、泥土等物料運輸線路車輛檢查,及時查處超載、揚塵等違法行為,2024年,全鎮共查處泥頭車違法違規行為40宗。加快推進泥頭車全密閉運輸和智能化管理,從根本上消除泥頭車超載、超限、超速、揚撒、滴漏等現象。對重點路段、擁堵路段進行灑水霧炮作業,保持道路相對濕潤降低顆粒物濃度;此外,鳳崗鎮對300多個施工工地開展檢查,督促工地嚴格落實工地揚塵防控“六個100%”。持續強化露天焚燒、露天燒烤管控,不斷改善轄區空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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