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我區道路運輸市場,嚴格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場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決定對經整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再具備開業要求的安全條件的東莞市勤業物流有限公司依法依規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取締其經營資格。
被吊銷許可證的企業及所有車輛不得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以上所述證件作廢。
特此公告。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大朗分局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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