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7號),涉及我市2家食品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大朗曾憲凡蔬菜檔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茄子”
(一)東莞市大朗曾憲凡蔬菜檔檔銷售的“茄子”(購進日期:2024-05-07)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是噻蟲胺項目。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經調查,該單位采購案涉批次“茄子”26.75公斤,已全部銷售完(含抽樣3公斤)。
(三)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單位停止銷售,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召回。該單位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該“茄子”。
(四)我局已依法對該單位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二、東莞市大朗銘楊百貨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生姜”
(一)東莞市大朗銘楊百貨店銷售的“生姜”(購進日期:2024-05-12)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是噻蟲胺項目。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經調查,該單位采購案涉批次“生姜”5公斤,已全部銷售完(含抽樣3.728公斤)。
(三)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單位停止銷售,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召回。該單位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該“生姜”。
(四)我局已依法對該單位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三、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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