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東坑寮邊頭毛織廠等8戶企業(具體名單見企業所在地東坑市場監管分局公告欄或登錄東莞市東坑鎮人民政府網http://www.sangco.com.cn/dk/查詢),連續兩年未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取得聯系,違反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現予公告。行政處罰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視為送達。
當事人自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其債權債務由投資人自行清算,并負責辦理《營業執照》注銷登記手續;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處罰決定書送達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東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吊銷企業名單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10日
(聯系人:胡小剛、謝俊杰,聯系電話:0769-83866550)
相關附件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文章關鍵詞:
分享到: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