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勞人仲院東城庭公字〔2025〕114號
貴州黃果樹頭曲酒業有限公司:
申請人黎碧君訴被申請人貴州黃果樹頭曲酒業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本庭已受理。鑒于被申請人貴州黃果樹頭曲酒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明燕下落不明且難以聯系,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本庭決定采取公告方式向被申請人貴州黃果樹頭曲酒業有限公司送達應訴和開庭通知。為此,公告如下:
一、黎碧君為本案的申請人,貴州黃果樹頭曲酒業有限公司見公告后可到本庭領取申請人提交的《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
二、2025年7月21日前,貴州黃果樹頭曲酒業有限公司應就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向本庭提交有關的《答辯書》一式兩份,并辦理應訴手續。
三、本庭定于2025年7月21日10時開庭審理本案,貴州黃果樹頭曲酒業有限公司作為被申請人身份出庭。庭審時如不到庭,本庭將作缺席裁決。
四、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
2025年6月4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東城大道東城經濟服務大樓東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1樓;聯系電話:0769-22008260。
2、仲裁庭組成人員:仲裁員:袁樹穩,書記員:傅寶清。
3、當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黎碧君。
?。?)被申請人:貴州黃果樹頭曲酒業有限公司,住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孟關苗族布依族鄉孟關鄉貴陽國際汽配用品采購中心A-12組團27號,法定代表人:廖明燕。
相關附件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文章關鍵詞:
分享到: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