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
公告
東勞人仲院東城庭公字〔2025〕102號
成都誠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共同申請人劉基蓮、汪明珍、李森盟、李潔瀅訴被申請人東莞市中海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第三人成都誠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本庭已于2025年2月24日受理,鑒于成都誠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已停止營業,且無法聯系法定代表人王澤元,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本庭決定采取公告方式向成都誠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送達開庭通知。為此,公告如下:
一、劉基蓮、汪明珍、李森盟、李潔瀅為本案的共同申請人,第三人見公告后可到本庭領取共同申請人提交的《開庭通知書》。
二、本案原定于2025年6月18日15時開庭審理,現變更開庭時間為2025年6月25日14時30分,成都誠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作為第三人身份出庭。第三人開庭時如不到庭,本院將作缺席裁決。
三、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4日(蓋章)
附注:
本庭地址:東城大道東城經濟服務大樓東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1樓;
聯系電話:0769-22329738。
2、仲裁庭組成人員:仲裁員:袁媛,書記員:杜賀鵬。
3、當事人基本情況:
?。?/span>1)共同申請人:劉基蓮、汪明珍、李森盟、李潔瀅;
?。?/span>2)被申請人:東莞市中海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住所: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立新新源路1號海德城市花園6棟1409室;法定代表人:曾水清。
?。?/span>3)第三人:成都誠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住所:成都市青羊區西大街84號1-1幢13層28號;法定代表人:王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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