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
公告
東勞人仲院東城庭公字〔2025〕68號
北京童程童美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申請人彭小小22人與被申請人東莞市童程童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東城分公司、東莞市童程童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厚街分公司、東莞市童程童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虎門分公司、北京童程童美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本庭受理后,由首席仲裁員陳鑄堅,仲裁員鄧德鋒、鄭康琦,書記員袁佩儀審理,被申請人北京童程童美科技有限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應訴和提交答辯書,也沒有參加2025年4月18日10時30分的庭審,本庭于2025年4月30日作出了東勞人仲院東城庭案字〔2025〕776號《終局裁決書》、〔2025〕777-778號《終局裁決書》、〔2025〕779-797號《仲裁裁決書》。鑒于被申請人北京童程童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韓少云下落不明且難以聯系,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本庭決定采取公告方式向北京童程童美科技有限公司送達裁決書。為此,公告如下:
被申請人北京童程童美科技有限公司見公告后,可到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領取裁決書。
二、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6日
附注:
1、本庭地址:東莞市東城大道571號東城經濟服務大樓東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1樓。
2、本庭聯系電話及聯系人:0769-22008260,陳鑄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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