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勞人仲院東城庭公字〔2025〕50號
湖南省鵬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請人袁靖富訴第一被申請人湖南省鵬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湖南省鵬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本庭已受理。鑒于第一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趙生云難以聯系,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本庭決定采取公告方式向第一被申請人送達應訴和開庭通知。為此,公告如下:
一、袁靖富為本案的申請人,第一被申請人見公告后可到本庭領取申請人提交的《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
二、2025年4月21日前,被申請人應就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向本庭提交有關的《答辯書》一式二份,并辦理應訴手續。
三、本庭定于2025年4月23日9時開庭審理本案,湖南省鵬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為第一被申請人身份出庭。庭審時如不到庭,本庭將作缺席裁決。
四、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
2025年3月4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東城大道571號東城經濟服務大樓東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1樓;
聯系電話:22329738。
2、仲裁庭組成人員:仲裁員:袁釗洪,書記員:劉毅聰。
3、當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袁靖富;
?。?)第一被申請人:湖南省鵬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生云;住所: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城中街道迎豐西路228號懷化大廈1501。
?。?)第二被申請人:湖南省鵬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馳超;住所: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溫周路329號48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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