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企業市長
直通車工作機制的通知
東府〔2022〕40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提高對企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東莞市企業市長直通車工作機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東莞市企業市長直通車工作機制(試行)
為建立全市重點企業問題訴求直達渠道,提高各部門、鎮街(園區)對企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特制定本工作機制。
一、主要目標
借鑒人民網政企直通車欄目,在現有服務企業工作機制的基礎上,為我市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開通問題訴求直達通道,著力解決企業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點問題訴求,實現問題訴求閉環跟蹤管理,助推企業更好扎根東莞,穩健發展,健康成長。
二、服務對象
在“五支四特”產業龍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服務業重點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工商聯副主席以上單位及莞商會理事會單位中,首批甄選約130家符合產業導向的企業進行專門服務。結合企業發展情況實施動態調整,并逐步形成統一的甄選標準。
三、運行機制
(一)逐一開設專用賬號。依托12345熱線工單系統,為各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開設專用賬號,企業家可點對點向市長、副市長反映重大問題訴求和意見建議。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相關部門主動對接各企業家,于本文件印發10日內開通專用賬號,打造7×24小時全天候服務體系。
(二)問題建議直通市長。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為市領導以及各部門、鎮街(園區)主要負責同志在粵政易建立工作平臺,將企業家所提問題訴求和意見建議實時原文推送至市長、副市長,并根據市領導批示指示交派到相關部門、鎮街(園區)按要求抓好落實。各事項均明確1位市政府副秘書長具體協調,市府辦各對口綜合科室全程跟進。
(三)分級分類快速回應。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建企業市長直通車工作專班,各涉企服務重點部門組建企業服務專員隊伍,共同推進事項辦理和快速響應工作。企業服務專員接到交派的企業問題訴求后,24小時內與企業取得聯系。原則上一般事項10個工作日內辦結;復雜事項1個月內辦結;特別復雜事項,時限另計。
(四)重要事項提級辦理。市府辦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部門,每月梳理一批問題訴求及辦理情況呈報市長。根據事項辦理難度、進度以及市長批示指示情況,將重要事項提級由分管市領導、市政府副秘書長召開專題會議協調推進;個別重大事項提級由市長親自協調推進。
(五)訴求事項閉環管理。市府辦督查科室每月對進展遲滯事項提醒督辦。對于已解決事項,由相關市政府副秘書長通過粵政易工作平臺正式反饋企業家;對超越政策規定的問題訴求,做好解釋工作,提出改進建議。對于情況復雜需進一步協調跟進事項,由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鎮街(園區),根據市領導批示或有關工作會議部署持續推進,久久為功,確保取得實效。對于企業家反映較為集中的共性問題,市政府將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局性分析研判,提出系統性解決方案。
(六)事項辦理年度評價。加強對承辦單位響應率、辦結率、解決率、滿意率等指標綜合評價,納入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考評方案。由12345熱線對企業問題訴求實施回訪。
四、職責分工
?。ㄒ唬┦懈k:統籌企業問題訴求流轉處理,協調推動相關部門、鎮街(園區)快速解決企業問題訴求;根據市領導批示指示要求做好督查督辦工作。
?。ǘ┦姓辗諗祿芾砭郑洪_通企業家專用賬號;建設企業市長直通車平臺和粵政易工作平臺,企業問題訴求實時推送市領導,及時交派到相關部門、鎮街(園區)。
?。ㄈ┦泄I和信息化局:提出首批企業名單和后續調整建議;協助市府辦梳理企業問題訴求,跟進企業問題訴求的解決。
?。ㄋ模└鞑块T、鎮街(園區):按照交派的工作任務和市領導的批示指示要求,貼心解決企業問題訴求,及時反饋結果,確保服務閉環。
五、其他要求
(一)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秘密。企業市長直通車機制涉及的單位及工作人員,對企業問題訴求信息、業務處理記錄、電子工單等不宜公開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不得向任何個人或組織提供、泄露。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完善企業市長直通車平臺的保密措施,防止企業信息泄露。
(二)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各部門、鎮街(園區)負責同志、工作人員既要坦蕩真誠與企業交往,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又要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區,守住紀律紅線和廉政底線,保護好企業的合法權益,做到傾情傾力服務。
(三)提高事項辦理的權威性和時效性。企業所有問題訴求辦理結果均由相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以市政府名義反饋企業家。各部門、鎮街(園區)要高度重視,提升服務效率,著力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增強企業歸屬感、獲得感。
(四)全面優化涉企服務。充分發揮市級涉企服務平臺作用,全市所有企業全天24小時均可在企莞家等平臺進行線上登記,實現企業問題訴求有人管、有人理、及時跟、及時辦。建立健全各類企業問題訴求多層次閉環工作體系,確保對企服務落到實處。
本工作機制自印發之日起試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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