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鎮(街道),各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廢止規范性文件《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東莞市“倍增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東工信〔2021〕174號)。
為做好政策平穩銜接過渡,本辦法印發之日前,已按《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東莞市“倍增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東工信〔2021〕174號)組織申報的項目,可繼續按原資金管理辦法完成項目資助流程。廢止日起項目按《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東工信〔2022〕215號)中“第十四條其他任務。包括落實上級部門要求市一級財政共同分擔預算或配套資助的扶持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決定扶持的其他事項”為依據繼續執行。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規范性文件已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同意發布,編號為DGSGYHXXHJ-2024-070。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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