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降低電梯維修成本,提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使用效率,實現電梯快速維修,保障業主乘用電梯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住建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老舊小區和電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辦房 〔2015〕52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規〔2020〕1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東府辦〔2020〕51號)及我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本市可使用維修資金用于購買電梯維修保險?,F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已建立維修資金的物業小區,申請使用維修資金購買電梯維修保險的適用本操作指引。
二、投保條件
經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的,可申請使用維修資金投保電梯維修保險業務。
三、維修資金使用要求及額度
維修資金僅限于支付保險方案中電梯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依法從物業管理費中列支的電梯維修養護費用及其他依法由責任單位或當事人承擔的費用,不得從中列支)。
使用維修資金撥付電梯保險的保費原則上不超過10000元/臺/年。已繳存維修資金的業主,保險費用從相關業主個人賬戶中核減,尚未建立維修資金賬戶或賬戶資金不足的業主需按分攤或不足部分金額另行自籌。
保險生效期間,不得再為已購買同類型維修項目保險的電梯申請使用維修資金(因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保險不予賠付的除外)。
四、申請程序
使用維修資金購買電梯保險的,應當參照維修資金一般使用的程序進行申請。具體申請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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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實施單位(物業公司或相關業主,下同)制定《維修資金購買電梯保險方案》(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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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資金購買電梯保險方案》應當由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并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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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業主表決同意后,由屬地房管所在維修項目的公共區域和維修資金管理系統主頁以及東莞建設網的“住宅小區重大事項網上公告平臺”公示表決結果,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并留存現場公示照片。公示期滿,組織實施單位、保險機構與維保單位三方簽訂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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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實施單位向屬地房管所提出列支維修資金的申請,應當提交資料如下:
1.維修資金購買電梯保險方案(含《預算費用分攤明細表》)(附件1);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電梯保險項目撥付申請表(附件2);
3.征求業主意見情況登記表;
4.保險合同(提供復印件,核對原件);
5.保險費用紙質發票原件或電子發票;
6.資料公示的現場照片(包括:《維修資金購買電梯保險方案》《預算費用分攤明細表》《征求業主意見情況登記表》《征求意見情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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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維修資金中心審核同意后,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支付維修資金的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撥付至保險合同指定賬戶。
五、其他事項
1.有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參與維修資金購買電梯保險的全部程序并負責監督,同時須在有關資料上填寫意見(須經全體委員人數半數以上簽名)和加蓋公章。
2.對于保險期限內的電梯相關問題、理賠情況,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記錄并向業主委員會和屬地房管所報告。
3.屬地房管所應重點關注轄區內已申請使用維修資金購買電梯保險的物業小區,對于發現參保電梯維修保險后維修不及時或不到位、業主滿意度低的,屬地房管所可對該物業小區再次申請使用維修資金購買保險的業務事項不予受理。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附件:1.東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電梯保險方案(示范文本).doc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8日
?。撓等耍菏芯S修資金中心朱小林,聯系電話:26389062。)
本規范性文件已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同意發布,編號為DGSZFHCXJSJ-2023-061。
一圖讀懂《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投保電梯保險辦事指引的通知》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投保電梯保險辦事指引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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