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東莞市公安局城市配送車輛通行證管理辦法》、《東莞市公安局城市配送車輛高峰時段通行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東莞市公安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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