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2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號)精神,促進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階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項目投資、提高工程建設效率,推進和規范我市工程總承包的實施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局對《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的工作指引》(東建市〔2018〕62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的工作指引》(詳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的工作指引.docx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的工作指引》征求意見采納情況表.docx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6月16日
(經辦人:招標科,聯系電話:222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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