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信息化發展專題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信息化發展專題項目實施細則》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0日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信息化發展專題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規范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信息化發展專題項目管理,根據市委、市政府出臺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指的信息化發展專題項目,是指在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安排,用于獎勵扶持兩化融合應用、工業互聯網、5G融合應用、大數據平臺、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等領域的項目和企業。
第三條 信息化發展專題扶持的項目范圍
(一)兩化融合應用項目
對工業企業在生產、經營各環節、各領域應用信息技術,實現生產、經營和管理水平顯著提升的項目予以獎補。
(二)工業互聯網項目
1.工業互聯網示范項目。對工業企業應用工業互聯網新技術,優化各業務環節,實現生產、經營和管理成本大幅降低、經營效率明顯提升或工業高質量發展的項目予以獎補。對我市推薦納入省工業互聯網項目儲備庫但未獲得省資助資金的項目予以獎補。
2.工業互聯網產業集群試點項目。對在省、市開展的產業集群工業互聯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中有明顯成效的工業互聯網應用項目予以獎補。
(三)5G融合應用項目
1.5G+工業互聯網領域。對工業企業面向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求,搭建與行業應用系統相結合的5G示范網絡,開展基于5G、邊緣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的工業互聯網應用的項目予以獎補。
2.5G+社會應用領域。對應用5G技術開展智慧城市、智慧教育、高清信號傳輸、智慧醫療、智慧政務等場景建設的項目予以獎補。
(四)大數據平臺項目
對各行業大數據平臺企業針對行業產業鏈的實際需求,與行業產業鏈企業相結合,充分利用大數據的數據采集、整理、分析、發掘技術,優化產業鏈各業務環節,實現生產、經營和管理成本大幅降低、經營效率明顯提升的平臺項目予以獎補。
(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項目
1.數字產業集聚試點園區領域
(1)租金補貼。評定一批在新興軟件、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5G及新一代信息技術服務產業等方面達到一定規模的東莞市數字產業集聚試點園區,對新入駐東莞市數字產業集聚試點園區或已入駐且新增租賃辦公場地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予以租金補貼。(注:對于在園區采用購置物業方式辦公的企業一并予以獎補,補貼方式和標準參照租賃的方式執行)
(2)軟件企業地方貢獻增量獎勵。對試點園區內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按當年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予以獎勵。
2.軟件企業上規模獎補領域。對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按成長規模分檔次予以獎補。
第四條 市工信局可根據上級部門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圍繞年度工業和信息化工作重點,并綜合考慮年度預算規模及項目庫儲備情況,在上述項目范圍內,選取部分重點項目領域開展申報,選定組織申報的項目領域范圍,在具體申報文件、工作指南中明確。
第五條 申請條件
申請資助的企業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申報企業或項目不存在《東莞市“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東府辦〔2018〕3號)、《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具體范圍的若干規定》(東財〔2017〕341號)、《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具體范圍的補充通知》(東財〔2018〕265號)等相關文件所規定的不得申報或不予資助的情況。
第六條 各項目具體申報要求和申報材料,在具體申報文件、工作指南中明確。
第七條 資助方式與標準
(一)兩化融合應用項目
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評定,以事后獎補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不超過核算后企業信息化建設當期投入總額的2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不超過100萬元。
(二)工業互聯網項目
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評定,以事后獎補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互聯網示范項目和產業集群試點項目,按不超過核算后投入總額的25%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對于我市已推薦納入省工業互聯網項目儲備庫但未獲得省資助資金的項目,參照同批次的市項目資助標準予以資助。
(三)5G融合應用項目
1.5G+工業互聯網領域。以事前入庫、事中評估、事后驗收的方式審核認定5G+工業互聯網項目,按不超過核算后投入總額的25%給予建設單位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500萬元。
2.5G+社會應用領域。以事前入庫、事中評估、事后驗收的方式審核認定相關項目,按不超過核算后投入總額的25%給予建設單位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300萬元。
突出結果導向,將項目產生的移動數據流量作為重點考核指標納入項目評價體系。
(四)大數據平臺項目
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評定,以事后獎補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行業大數據平臺項目,按不超過核算后投入總額的25%給予建設單位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200萬元。
(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項目
1.數字產業集聚試點園區領域。
(1)租金補貼。對數字產業集聚試點園區內新入駐或已入駐園區且新增租賃辦公場地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其辦公人數10人及以上的,且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當年考核目標的,連續3年對其租金進行階梯式補貼,原則上補貼標準逐年下降,并根據資金預算總額及申報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其中:
補貼標準及要求:第一年標準為15元/平方米/月,對營收暫不作要求;第二年標準為12元/平方米/月,營收需達500萬元以上,且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體系;第三年標準為10元/平方米/月,營收需達2000萬元以上,且需為入統的規上企業。
補貼面積:實際租賃面積或新增租賃面積中不超過企業辦公人數*20平方米的部分,最高補貼5000平方米,且不超過實際租賃面積或新增租賃面積。
已享受市相關租金補貼或資助的企業或項目,不再重復資助。
(2)軟件企業地方貢獻增量獎勵。對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按當年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連續3年進行獎勵,第1年和第2年獎勵金額不超過其地方經濟貢獻增量的100%,第3年獎勵金額不超過其地方經濟貢獻增量的70%。所需資金由市和鎮街(園區)按各自50%的比例共同分擔。
2.軟件企業上規模獎補領域。鼓勵軟件及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不斷上規模成長,分三個檔次予以獎補:對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且申報前三年累計增長超過100%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不超過20萬元;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且申報前三年累計增長80%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不超過50萬元;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及以上且申報前三年增長60%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不超過100萬元。每年獎補不超過30家企業,每家企業在每個檔次最多只能享受一次獎勵。
第八條 根據年度預算規模和實際申報數量,對資助比例及最高資助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專項資金用完即止。
第九條 工作流程
(一)兩化融合應用項目
1.企業申報。市工信局發布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企業登錄“企莞家”(http://im.dg.gov.cn),網上填報項目申請表,并上傳申報資料。
2.資格審查。市工信局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核查企業(項目)是否存在財政資金不予資助情況。
3.現場審核。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項目,市工信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審核,并委托第三方財務審計機構核定項目投入情況。
4.社會公示。市工信局依據審查情況,擬定擬資助項目名單,并將項目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5.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后異議不成立的,納入資助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撥付扶持資金。
6.后續管理。市工信局通知受資助企業進行發票蓋章,并根據有關規定對企業生產經營進行跟蹤管理。
(二)工業互聯網項目
1.企業申報。市工信局發布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企業登錄“企莞家”(http://im.dg.gov.cn),網上填報項目申請表,并上傳申報資料。
2.資格審查。市工信局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核查企業(項目)是否存在財政資金不予資助情況。
3.現場審核。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項目,市工信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審核,并委托第三方財務審計機構核定項目投入情況。
4.社會公示。市工信局依據審查情況,擬定擬資助項目名單,并將項目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5.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后異議不成立的,納入資助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撥付扶持資金。
6.后續管理。市工信局通知受資助企業進行發票蓋章,并根據有關規定對企業生產經營進行跟蹤管理。
對于我市推薦納入省工業互聯網項目儲備庫的項目,在滿足一定的必要條件下,無需進行項目現場審核流程,直接列入市同類項目資助名單。
(三)5G融合應用項目
1.企業申報。市工信局發布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企業登錄“企莞家”(http://im.dg.gov.cn),網上填報項目申請表,并上傳申報資料。
2.入庫審查。市工信局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核查企業(項目)是否存在財政資金不予資助情況。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項目,市工信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審核。
3.公示及入庫。市工信局依據審查情況,擬定擬入庫項目名單,并將項目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后異議不成立的項目報市政府批準后納入項目庫。
4.項目管理及驗收。項目立項入庫后至項目完成驗收前,項目建設單位需定期向市工信局報送項目進展情況及階段性成果。對于累計投入達總投入50%以上的項目,市工信局組織實施中期評估,委托第三方財務審計機構核定項目投入情況,經核定符合要求的項目,撥付擬資助資金總額的50%至項目建設單位。項目完工后,市工信局組織項目驗收,驗收通過的項目,按項目最終投入核算資助總額,經核減事中評估時已撥付資金后劃撥剩余資助資金至項目建設單位。對驗收不通過的項目勒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通過的項目作結題處理,并收回已撥付資金。
5.后續管理。市工信局通知受資助企業進行發票蓋章,并根據有關規定對企業生產經營進行跟蹤管理。
(四)大數據平臺項目
1.企業申報。市工信局發布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企業登錄“企莞家”(http://im.dg.gov.cn),網上填報項目申請表,并上傳申報資料。
2.資格審查。市工信局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核查企業(項目)是否存在財政資金不予資助情況。
3.現場審核。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項目,市工信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審核,并委托第三方財務審計機構核定項目投入情況。
4.社會公示。市工信局依據審查情況,擬定擬資助項目名單,并將項目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5.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后異議不成立的,納入資助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撥付扶持資金。
6.后續管理。市工信局通知受資助企業進行發票蓋章,并根據有關規定對企業生產經營進行跟蹤管理。
(五)數字產業集聚試點園區租金補貼項目
1.企業申報。市工信局發布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企業登錄“企莞家”(http://im.dg.gov.cn),網上填報項目申請表,并上傳申報資料。
2.資格審查。市工信局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核查企業(項目)是否存在財政資金不予資助情況。
3.現場審核。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項目,市工信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審核。
4.社會公示。市工信局依據審查情況,擬定擬資助項目名單,并將項目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5.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后異議不成立的,納入資助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撥付扶持資金。
6.后續管理。市工信局根據有關規定對企業生產經營進行跟蹤管理。
(六)數字產業集聚試點園區軟件企業地方貢獻增量獎勵項目
1.企業申報。市工信局發布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企業登錄“企莞家”(http://im.dg.gov.cn),網上填報項目申請表,并上傳申報資料。
2.資格審查。市工信局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核查企業(項目)是否存在財政資金不予資助情況。
3.核定貢獻。市工信局根據有關職能部門反饋情況,組織或委托專家核定企業地方貢獻情況,必要時赴現場查核。
4.社會公示。市工信局依據審查情況,擬定擬資助項目名單,并將項目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5.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后異議不成立的,納入資助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撥付扶持資金。
6.后續管理。市工信局根據有關規定對企業生產經營進行跟蹤管理。
(七)軟件企業上規模獎補項目
1.企業申報。市工信局發布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企業登錄“企莞家”(http://im.dg.gov.cn),網上填報項目申請表,并上傳申報資料。
2.資格審查。市工信局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核查企業(項目)是否存在財政資金不予資助情況。
3.核定規模。市工信局根據有關職能部門反饋情況,組織或委托專家核定企業規模及增長情況,必要時赴現場查核。
4.社會公示。市工信局依據審查情況,擬定擬資助項目名單,并將項目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5.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后異議不成立的,納入資助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撥付扶持資金。
6.后續管理。市工信局根據有關規定對企業生產經營進行跟蹤管理。
第十條 資金撥付和管理
(一)資金撥付
項目資金下達撥付通知后,按財政預算資金撥付程序辦理撥款手續。受資助單位應規范各項費用支出的財務核算管理。收到資助款后,按照各自適用的會計制度或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和賬目處理。
(二)資金管理
1.受資助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2.受資助單位須參與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工作,根據市工信局的要求,配合提供項目實施情況、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等數據信息,以便做好專項資金后續跟蹤監督。
3.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與績效評價按照《東莞市“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東莞市“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東莞市市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市政府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適用期限
本實施細則自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市以往出臺的相關政策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注:本規范性文件已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同意發布,編號為:DGSGYHXXHJ-20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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