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現將《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事項實施告知承諾清單管理操作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8日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事項實施告知承諾
清單管理操作細則
(試行)
為進一步簡化辦事環節,加快項目落地速度,根據《東莞市優化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流程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我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事項在一定領域內實施告知承諾清單管理改革試點?,F結合實際,制定本操作細則。
一、實施范圍
以下市級審批權限的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未曾引發群體性事件且不涉及征地拆遷問題的,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結論認定社會穩定風險等級為低風險的項目,可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告知承諾:
1.風能、儲能等利于節能環保的能源利用項目。
2.集中供熱(冷)管網等管線項目。
二、收件標準
(一)項目建設單位申請函;
(二)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編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編制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范分析論證,自主把關;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告知承諾書》。
三、辦理流程
(一)項目建設單位提交申請。項目建設單位在網上登錄“東莞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按要求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
(二)項目所在園區(鎮街)業務部門作出是否受理申請決定。項目所在園區(鎮街)業務部門對不屬于實施范圍項目或資料形式不符合要求的項目,1個工作日內告知項目單位,并作退件處理。
(三)項目所在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其指定部門出具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告知承諾審查意見。
1.項目所在園區(鎮街)業務部門收件后對資料內容進行審核。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編制大綱及說明(試行)》的要求進行審查,對《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且項目屬于實施告知承諾清單管理范圍的,業務部門在收件后1個工作日內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告知承諾書》向社會公開公示,并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2.公示期(10個工作日)滿后,基礎設施項目由項目所在地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5個工作日內(不包括業務部門報園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審查以及上會討論時間)出具審查意見;其他項目由項目所在地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跨區域項目按屬地分段辦理。審查意見以及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告知承諾書》可作為辦理項目立項審批等手續的依據。
四、監管措施
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指定業務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社會穩定風險的監管,如發現項目存在引發群體性事件跡象或者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情況,必須重新開展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和評估工作。
五、信用懲戒
項目建設單位或中介服務機構因弄虛作假導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內容嚴重失實或質量明顯不符合要求,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引發群體性事件或采取措施后仍超出預期風險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責任部門對上述項目建設單位或中介服務機構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建立信用紀錄,并納入東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臺管理依法向社會公開,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具體懲戒處理措施按《東莞市優化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流程實施辦法(試行)》有關審批管理配套措施執行。
六、附則
(一)本操作細則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二)本操作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告知承諾書
本規范性文件已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同意發布,編號為DGSFZHGGJ-2019-012。
附件: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告知承諾書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告知承諾清單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們已知悉。我單位已對項目社會穩定風險進行全面分析,經審慎研究,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風險點
列出風險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
三、風險防范措施
提出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方案措施。
四、風險等級
提出采取相關措施后的社會穩定風險等級。
如因弄虛作假導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內容嚴重失實或質量明顯不符合要求,導致項目實施過程中引發群體性事件或采取措施后仍超出預期風險,將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并自愿接受懲戒:我單位未履行承諾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本單位自行承擔。我單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愿按照《東莞市優化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流程實施辦法(試行)》有關審批管理配套措施規定,接受失信聯合懲戒。
我單位特聲明,自愿簽訂承諾書,相關人員已經清晰全面了解具體相關承諾內容;對所提交資料和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項目建設單位): (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字)
身份證號碼:
承諾單位(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編制單位): (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相關附件:1.《東莞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告知承諾清單管理操作細則》政策解讀
2.公眾意見采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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