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落實“放管服”改革,促進我市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承諾制改革,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結合我市《東莞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工作方案》《東莞市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專項改革試點方案》《東莞市企業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告知承諾制審批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由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水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海洋局、市國家安全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氣象局聯合制定了《東莞市企業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告知承諾制信用監管實施辦法(試行)》?,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相關審批部門要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要求抓緊制定完善本部門承諾制審批事項監管制度,原則上自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社會公布,確保政策盡快落地實施。
附件:東莞市企業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告知承諾制信用監管實施辦法(試行)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東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東莞市公安局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
東莞市公路管理局
東莞市水務局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東莞市應急管理局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東莞市林業局
東莞市國家安全局
東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東莞市氣象局
2019年2月25日
(本規范性文件已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同意發布,編號為DGSFZHGGJ-2019-009)
相關附件:1.東莞市企業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告知承諾制信用監管實施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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