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石排鎮人民政府擬印發《石排鎮促進創新驅動發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出臺的背景及意義
本《實施細則》配套國家、省、市科技項目,已經實行三年時間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各項創新指標得到明顯提升,企業創新能力不斷提高。由于《石排鎮推動企業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終止和鎮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調整,經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石排鎮促進創新驅動發展實施細則》。從2020年起設立專門的科技創新獎勵扶持政策,鼓勵和引導企業進入科技創新領域,對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增強創新驅動發展動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二、《實施細則》框架及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主要分七章,共三十條,對專項資金的扶持對象、扶持內容、資金申請、扶持規定、有效時間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明晰了相關法律責任。主要內容包括:
(一)扶持對象。本意見扶持對象為在我鎮工商登記注冊并納入我鎮財稅分成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或個人。
(二)扶持內容。明確了從燕嶺創新扶持項目、創新鏈條、協同創新平臺、孵化載體、管理模式、科技金融等六大方面進行資助扶持。
(三)資金申請。每年集中受理一批,由企業提交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報石排鎮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
(四)扶持規定。同一企業年內申領我鎮所有財政獎補累計總額原則上不超過該企業當年稅收我鎮留成部分的三分之二。對燕嶺創新扶持項目、瞪羚企業、百強創新型企業、省級以上專利獎、孵化器和其他重大促進項目受資助幅度原則上不受財政獎補總額限制,具體事宜通過鎮委、鎮政府“一事一議”方式確定執行。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不予以資助: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未填報上年度研發投入或填報后經審核為零;企業存在重大安全生產、環保、維穩、信用問題。
(五)有效時間。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實施細則》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本《實施細則》由鎮工信局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項由石排鎮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再執行。我鎮此前出臺的有關政策與本意見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見規定執行。
石排鎮工信局聯系電話:0769-8665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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