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鎮鼓勵“倍增計劃”試點企業發展品牌經濟實施細則:點擊進入
常平鎮政府出臺《常平鎮鼓勵“倍增計劃”試點企業發展品牌經濟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就《實施細則》相關事宜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與意義
為貫徹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東莞市“倍增計劃”有關精神,推動“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建立自有品牌,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進一步發展我鎮品牌經濟,我辦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文件依據
(一)《常平鎮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全面提升產業集約發展水平的意見》(常府〔2017〕21號)
(二)《關于印發<常平鎮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行動方案>的通知》(常府辦〔2017〕16號)
(三)《東莞市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東府辦〔2018〕51號)
(四)《東莞市商標品牌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東府辦〔2019〕42號)
三、對象范圍
通過“倍增計劃”年度考核且在我鎮內銀行機構設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常平鎮“倍增計劃”試點企業
四、主要內容
本細則分為七章,針對企業資助內容反映在第四章,共有8條細則。
8條細則分別如下:一是注冊取得國內商標獎勵;二是注冊取得國際商標獎勵;三是獲評“中國馳名商標”獎勵;四是獲評“東莞市政府質量獎”獎勵;五是獲評“東莞市政府質量獎鼓勵獎”獎勵;六是主導制訂標準獎勵;七是參與制訂標準獎勵;八是承擔技術委員會工作獎勵。
五、申報程序
企業申報->形式審查->部門復核->征求意見->資金撥付
六、受理單位、地址及其他事項
本《政策細則》申報發報單位為常平鎮商務局和市場監督分局(以通知為準),地址為站前南路,聯系電話為83971007(商務局)、81080629(市場監督分局)。申請資料、時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詳看政策文件及申報通知。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