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石排鎮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的通知
2019年3月27日,石排鎮人民政府印發了《石排鎮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以下簡稱《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出臺的背景及意義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號)、《東莞市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的實施方案》(東府辦〔2016〕63號)、《關于進一步擴大開放促進外經貿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東府辦〔2018〕104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提振企業信心,扶持企業發展壯大,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
二、《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框架及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共分為五章,三十四條條款,對專項資金的管理機構、職責分工、資助對象和條件、扶持的標準、項目的申報和審批以及部門監督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明晰了相關法律責任。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部分是總則。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定向使用、科學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加強對社會資金的引導,擴大政策受惠面,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和高效;資金來源于鎮政府每年安排的500萬元用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專項資金管理。
第二部分是資助內容與額度。符合《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中的對象包括在我鎮工商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按標準獎勵;資助范圍:對新認定的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企業、企業實施品牌戰略、企業取得質量認證、企業參加國內外展會等進行資助,資助內容與額度詳細請查閱《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
第三部分是申報和審批。資助項目每年集中受理一批,由企業填報申請書,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上報石排鎮商務局。由石排鎮商務局對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后符合資助獎勵條件的,提交到鎮黨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按財政資金撥付程序辦理請款和撥付手續。
第四部分是管理和監督。企業獲得的資助獎勵資金必須實行??顚S?、專賬管理,并納入財務科目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申請資助企業必需如實報送申請材料。對利用虛假材料騙取財政資金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追回其取得的補貼資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資助和獎勵:企業、單位因違反國家稅收、安全生產、環保、社保、勞動以及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等,被有關部門認定情節嚴重,實行一票否決原則,或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條款的,取消其當年資格資助。
第五部分是附則。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鎮此前出臺的有關政策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辦法規定執行。
三、《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本辦法由鎮商務局負責解釋,石排鎮商務局聯系電話:0769-8665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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