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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石排鎮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的通知(已失效)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站      2019-03-29 16:51:35  來源: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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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石排鎮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的政策解讀


各村(居)委會,鎮機關各辦公室,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

現將《石排鎮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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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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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

外經貿水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019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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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號)、《東莞市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的實施方案》(東府辦〔201663號)、《關于進一步擴大開放促進外經貿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東府辦〔2018104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提振企業信心,扶持企業發展壯大,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鎮財政從2017年至2019年每年安排500萬元,三年共1500萬元的專項資金,用于促進我鎮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資助對象包括在我鎮工商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相關條件的加工貿易企業和單位。資助的企業必須在我鎮依法登記納稅,稅收必須納入我鎮財政結算范圍。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符合國家宏觀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遵循公開透明、定向使用、科學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加強對社會資金的引導,擴大政策受惠面,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條?本管理辦法與同級有關政策規定沖突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資助的原則進行資助。同一年度內企業、單位獲得鎮各項獎勵和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二章? 資助內容與額度

參考《東莞市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全面提升外經貿水平的實施方案》,我鎮按照市級資助1:0.3比例給予資助,具體如下:

第五條? 支持創建加工貿易示范企業。繼續開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企業培育認定,對新認定的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六條? 支持加工貿易企業開展轉型升級項目輔導。鼓勵外貿企業與香港生產力輔導機構合作,購買實地評估、轉型升級輔導等服務。對參與基本評估的企業,依申請按每家企業1.5萬元輔導費的標準,給予80%的支持;對參與深入評估和專項輔導的企業,依申請按其實際支付費用50%的標準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每年封頂10萬元。(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七條? 增強加工貿易企業發展人才支撐。加強國際合作,建立加工貿易企業與國內外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培訓機構合作機制。加強跨境電子商務以及各類專業技術等高級人才的培養和儲備。支持開展海外技術合作,支持引進國外技術團隊、設計師,實現研發設計國際化、市場營銷國際化。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引進海外專家,對引進海外專家的用人單位一次性給予每人10000元引才補貼,引進的海外專家每人可享受一次性6000元生活津貼。(責任單位:鎮組織人事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財政分局)

第八條? 對出口質量安全標桿企業給予支持。對在我鎮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首次獲得國家質檢總局授予的中國出口質量安全示范企業出口免驗企業稱號的出口質量安全標桿企業一次性給予15萬元支持。(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九條? 支持加工貿易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對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國內注冊并使用商標進行經營的,每注冊并應用1個,給予1000元的支持。(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十條? 支持加工貿易企業取得質量認證。對經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備案,企業新取得ISO9000系列、IS0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OHSAS18000系列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SA8000社會責任標準等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以及產品新取得歐盟CE等國際市場準入認證的,每項支持1000,單個企業每年最高支持10000元。(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質監站、財政分局)

第十一條? 鼓勵加工貿易企業提升質量效益。對在我鎮登記注冊,質量管理成效顯著,產品、服務和經營質量、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對我鎮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卓越貢獻的加工貿易企業進行獎勵。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的企業(組織),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評鼓勵獎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責任單位:鎮質監站、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十二條? 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做大做強。

(一)對服務外包企業上年度在岸執行金額分別達100萬元(或以上)、500萬元(或以上)、800萬元(或以上)的,給予每家企業支持額分別為2萬元、3萬元、5萬元。

(二)對服務外包企業上年度離岸執行金額分別達100萬美元(或以上)、500萬美元(或以上)、1000萬美元(或以上)的,給予每家企業支持額分別為2萬元、3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十三條? 支持引進國外著名的服務外包企業落戶我鎮發展。對引進全球服務外包100強在我鎮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并獲得市專項資金扶持的,按照市級標準1:0.3的比例給予配套支持。(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十四條? 發揮服務外包重點企業的引領作用。經上級商務部門認定的服務外包示范企業或重點培育企業并獲專項資金扶持的,按照市級標準1:0.3的比例給予配套支持;對經我市商務部門認定的重點服務外包企業給予一次性3萬元的資金扶持。(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十五條? 鼓勵服務外包企業取得國際資質認證。對我鎮服務外包企業獲得市服務外包專項資金關于取得國際資質認證支持的,按照市級標準1:0.3的比例給予配套資金扶持。(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十六條? 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給予支持。對經市商務局按省、市相關規定認定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對比上年全年企業主營業務增量部分,按0.3比例給予獎勵,每年最高支持不超過90萬元。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比上年度主營業務增長超10%,且在銀行機構辦理出口退稅質押貸款的,按上年度新增貸款產生利息50%的標準予以貼息,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十七條? 鼓勵企業設立自用兩倉和實施電子圍網區域管理。對設立自用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簡稱兩倉)以及實施電子圍網區域管理的企業,在海關驗收合格后,按倉庫計算機管理系統、視頻監控設備、圍網工程等三項費用實際投資額的50%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最高支持10萬元。(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十八條? 鼓勵企業使用我市保稅物流倉儲設施。鼓勵香港百貨、零售行業企業(機構)及本鎮企業使用東莞市保稅倉、出口監管倉(兩倉)和保稅物流中心。其中,直接進出境類:以加工貿易企業為經營單位的,給予經營單位40/票,倉庫10/票的資助;以保稅物流企業為經營單位的,給予經營單位10/票,倉庫10/票的資助。非直接進出境類:貨物進倉存儲的,給予經營單位10/票,倉庫10/票的資助;一日游業務的,給予加工貿易企業10/票的資助,倉庫不予資助。保稅倉(含保稅物流中心內倉庫)、出口監管倉(含結轉型倉及配送型倉),保稅物流進出口經營企業,年度最高資助額均為15萬元;保稅加工企業和外貿企業使用保稅倉(含保稅物流中心內倉庫)、出口監管倉每年累計最高資助金額均為6萬元。(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十九條? 201711以后,來料加工企業成功轉型為三資企業的,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5000元人民幣的補貼扶持。(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二十條? 企業參加《東莞市境內外貿易型展會推薦目錄》指定的境內外貿易型展會,展位費、特裝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助,同一展會每家企業最高補助5萬元。(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民營辦、工信局)

第二十一條? 對在我鎮依法登記的商(協)會及企業,經市商務局備案,組織企業參加指定的境內外貿易型展覽會,每個展會達20個國際標準展位的,境內展按每個展位500元、境外展按每個展位1000元予以組展獎勵,屬于國家、省、市商務部門委托組織的,按委托合同給予費用支持。(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民營辦、工信局)

第二十二條? 支持設立境內外展銷中心。對經東莞市商務局核準(委托),與市商務局簽署合作協議,在廣東省以外設立的境內外產品展銷中心(實際展銷1000平方米以上),按場地租金每平方米15/月給予資助,每年資助不超過人民幣30萬元。對展廳整體形象裝修給予50%的一次性資助,每平方米最高資助300元,資助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5萬元。每個項目累計資助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二十三條? 支持企業拓展內銷市場。推動企業自主營銷與展會服務、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等跨界融合發展,拓寬營銷渠道,幫助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探索創品牌拓內銷的新模式,引導企業從被動接單轉向主動營銷。對上一年度內銷額(按稅務局應稅貨物銷售額)同比增長的外商投資企業,按其新增內銷額進行分檔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支持30萬元,且不超過其當年對我鎮財政貢獻金額。(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二十四條? 擴大核心技術設備進口。進一步支持產業轉型升級需要的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及零部件進口,加大財稅金融對重點企業進口先進技術設備的支持,促進企業對引進技術設備消化吸收再創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設立鼓勵進口專項資金,對進口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獲得國家、省進口貼息資金的項目,按照市級標準10.2的比例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支持30萬元。(責任單位:鎮商務局、財政分局)

第三章 申報與審批

第二十五條? 資助項目每年集中受理一批,次年131日截止申報,由申報單位填報申請書,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上報鎮商務局。

第二十六條 由鎮商務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后符合資助獎勵條件的,提交到鎮黨政班子領導會議通過后給予資助獎勵。

第二十七條 申請資助企業應如實報送申請材料。對利用虛假材料騙取資助獎勵資金的,追回其取得的補貼資金,并納入不誠信企業名單,3年內取消鎮內評優資格及各項獎勵資助。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八條 企業獲得的資助獎勵資金必須實行??顚S?、專賬管理。

第二十九條 資助獎勵資金使用必須嚴格審批,嚴格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條 若當年實際支出超過預算的,需報黨政班子領導會議審議確定是否給予追加。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資助和獎勵:

(一)企業、單位因違反國家稅收、安全生產、環保、社保、勞動以及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等,被有關部門認定情節嚴重,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實行一票否決原則,取消其當年資助資格;

(二)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條款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鎮商務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如與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精神相沖突的,按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91231。屆時將對本辦法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作進一步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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