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鎮機關各辦公室,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
現將《石排鎮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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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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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石排鎮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鎮發展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石排鎮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由鎮財政預算安排,2019年到2020年共安排2800萬元,用于促進我鎮旅游文化體育事業的全面發展,打造旅游文化體育品牌。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嚴格遵循“實事求是、充分論證、嚴格審批”的原則。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鎮旅游文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鎮旅游文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旅游辦”)承擔,負責專項資金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使用范圍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
(一)對旅游產業發展的扶持和獎勵;
(二)對文化精品、文化團體、新聞出版、文化專項的扶持和獎勵;
(三)對粵劇曲藝的扶持和獎勵;
(四)對外宣工作、獲獎新聞作品的獎勵;
(五)對體育工作的扶持和獎勵;
(六)對促進旅游文化體育發展工作的扶持。
第六條? 同一個旅游文化體育項目不能重復申請,可按最高標準申請扶持獎勵。單個項目獲得發展資金扶持、獎勵的總金額不超過50萬元。對我鎮具有重大影響的旅游文化體育項目,其扶持和獎勵的標準按“一事一議”的原則確定。
第三章? 申報和審批
第七條? 專項資金的申報主體必須是我鎮從事旅游文化體育等事業的單位或個人。其中,單位是指我鎮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個人指石排鎮戶籍人員或最近在石排連續工作生活兩年或以上的非石排鎮戶籍人員。代表石排鎮參加競技比賽獲獎的非石排鎮戶籍人員也可參與申報。
第八條? 專項資金的申報實行定期受理,原則上每半年受理一次,鎮相關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對應項目的申報材料要求:旅游相關項目(詳見附件1)由鎮旅游辦負責,文化相關項目(詳見附件2、3)由鎮文廣中心負責,宣傳相關項目(詳見附件4)由鎮宣教文體局負責,體育相關項目(詳見附件5)由鎮體育管理中心負責。
第九條? 專項資金的申報與審批程序:
(一)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或個人按照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原則填寫有關申報表格,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二)項目初審:鎮相關主管部門按項目類別接受申報,根據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需征求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單位(包括:鎮宣教文體局、旅游辦、財政分局、文廣中心、體育管理中心)的意見;
(三)項目復核:經初審同意的項目需報鎮旅游辦備案,并在鎮政府網站等平臺上公示10天或報鎮黨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討論。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鎮旅游辦協調主管部門組織復核;
(四)資金下達:根據公示情況或鎮黨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批復意見,下達項目專項資金使用計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十條? 對于被鎮委、鎮政府確定的旅游文化體育相關專項工作,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資金使用額度。
第四章? 監督和檢查
第十一條? 獲專項資金資助的申請單位和個人,要建立健全項目核算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和專項資金使用協議書的有關要求,實行??顚S?。
第十二條? 鎮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專項基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有關情況報領導小組。
第十三條? 領導小組每半年組織有關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理。由鎮宣教文體局、旅游辦、文廣中心、體育管理中心協同相關部門進行日常監管,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給領導小組。
第十四條? 鎮財政部門按照鎮有關規定,做好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預算管理。鎮審計部門按照法定審計程序,做好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相關報告應及時通報領導小組,并作為下一年度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實行問責制,對在資金申報、評審、監督、驗收等過程中出現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鎮紀檢監察部門牽頭,依照《東莞市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相關部門及責任人進行問責。
第十六條? 受資助單位或個人存在下列行為的,由領導小組責成相關監管部門終止資助,依法追回已撥付資金,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專項資金。
(一)申報材料不實,或虛假申報或多頭申報、惡意騙取專項資金的;
(二)冒領、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的;
(三)不設專賬管理或賬目不清的;
(四)不配合檢查和驗收,或在檢查和驗收中造假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鎮旅游文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此前由鎮相關部門發布的規定、辦法,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均以本辦法為準。實施過程中遇到新的情況和問題由領導小組商議后再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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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石排鎮旅游產業發展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 2. 石排鎮文化精品、文化團體、新聞出版、文化專
項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 3. 石排鎮粵劇曲藝發展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 4. 石排鎮外宣工作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 ????5. 石排鎮體育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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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旅游產業發展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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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鎮旅游辦負責組織開展旅游項目申報與評審,指導補助項目實施,做好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估。
第二條? 專項資金扶持對象:
(一)各村(社區)、行政事業企業單位;
(二)石排鎮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已辦理稅務登記,符合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企業、社會組織等。
第三條? 專項資金使用范圍:主要用于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市鎮旅游發展規劃的旅游項目建設、旅游公共服務配套、旅游主題活動開展、旅游宣傳推廣項目、旅游品牌創建、旅游紀念品開發、發展績效獎勵、金牌農家樂獎勵、特色美食獎勵、民宿發展獎勵等。
第四條? 鎮委、鎮政府的年度重點旅游項目及相關工作,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由鎮委、鎮政府研究決定給予專項資金,主要包括:
(一)鎮內重點旅游項目(塘尾古村落、云崗古寺、燕嶺古采石場遺址公園、鯉魚洲等)的景觀及服務質量提升;
(二)旅游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全鎮散客集散平臺、旅游咨詢服務平臺、游客服務中心、旅游廁所、道路標識系統、景觀質量提升、展覽館策展等。
(三)旅游品牌創建:對申報創建全國、省、市旅游名鎮、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全域旅游示范區等,給予創建扶持資金。
(四)旅游主題活動:鎮級主辦或承接市級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大型旅游主題活動,村級主辦且由鎮級相關部門指導的文化旅游宣傳推廣活動。
(五)旅游宣傳推廣項目:在市內外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平臺進行宣傳推介,參加國家級、省級、市級以及境外主要客源地舉辦的旅游交易展會,及其他有助于提升本鎮旅游形象的旅游營銷推介活動。
(六)旅游發展規劃修編。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對全鎮旅游發展規劃進行修改或調整,促使旅游發展工作符合市、鎮總體發展要求。
第五條? 紅石山展覽館建設。以1500萬元為預算額度推進紅石山展覽館建設工作,建筑風格與紅石山遺址公園相契合,主要展現石排紅石文化特色。建成后,圍繞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經濟發展成果、城市面貌更新等內容策劃大型專題展覽,完善本鎮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豐富旅游服務產品,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第六條? 旅游項目建設。對經鎮旅游辦備案同意并由各村實施的景區(點)建設,包括旅游基礎設施、景觀質量提升、配套服務完善等資金投入,按10%給予補助,單個補助最高20萬元。
第七條? 旅游品牌獎勵。
(一)旅游景區品牌。新評定國家3A級旅游景區,按創建經費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新評定國家4A級旅游景區或以上,按創建經費的4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40萬元。
(二)旅游特色品牌。首次被評為全國、省、市“旅游特色名村、旅游示范點”等稱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若多級獲獎,不重復獎勵,按最高獎勵標準執行。國家、省、市開展新的旅游評定品牌,獎勵按此標準施行。
(三)旅游商品品牌。鼓勵和支持旅游企業開發、生產旅游紀念品、旅游商品。對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旅游紀念品、旅游商品評比中,獲得國家級金獎的,獎勵6萬元;獲得國家級銀獎的,獎勵5萬元;獲得國家級銅獎的,獎勵4萬元。獲得省級金獎的,獎勵4萬元;獲得省級銀獎的,獎勵3萬元;獲得省級銅獎的,獎勵2萬元。獲得市級金獎的,獎勵2萬元;獲得市級銀獎的,獎勵1萬元;獲得市級銅獎的,獎勵0.5萬元。一種商品若多級獲獎,不重復獎勵,按最高獎勵標準施行。
第八條? 旅游發展績效獎勵。旅游客源招徠獎勵,鼓勵景區(點)積極開展業務,全年招徠游客在10萬人次以上的景區(以售票為準),按前三名給予獎勵,分別5萬元、3萬元、2萬元。
第九條? 金牌農家樂獎勵。鼓勵村民利用各類鄉村資源、良好的生態景觀和民俗文化等,為游客提供以農事體驗為特色的,如觀光、住宿、餐飲、娛樂、運動、采購、休閑等服務,經營總體水平較高,經營效益好,服務質量一流的家庭經營實體。對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金牌農家樂評審中,被評為全國、省、市“金牌農家樂”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若多級獲獎,不重復獎勵,按最高獎勵標準執行。
第十條? 特色美食獎勵。鼓勵發掘特色美食,對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主辦的美食評審中,被評為全國、省、市“特色美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若多級獲獎,不重復獎勵,按最高獎勵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民宿發展獎勵。鼓勵社會資本發展旅游民宿,通過利用自用住宅空閑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民宿主人參與接待,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對符合國家旅游局發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7)、正規備案、證照齊全并正常營業的精品民宿,按客房面積500m2以下、500m2至1000m2、1000m2至2000m2、2000m2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
第十二條? 申報資料。
(一)石排鎮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二)申報單位概況、申報項目綜述及實施方案;
(三)項目輔助證明材料:有關通知文件、所需批復文件、工程合同、建設方案、正規發票等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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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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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文化精品、文化團體、新聞出版、
文化專項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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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非物質文化遺產精品及其它民俗活動的扶持措施
第一條? 非物質文化遺產精品及其它民俗活動扶持的范圍包括:獲評為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中坑明德醒獅團隊、康王寶誕及其它民俗文化活動。專項扶持資金按“活動啟動前撥付一半,活動圓滿完成后撥付一半”的原則進行操作。
(一)對中坑明德醒獅團隊的扶持
每年撥付30萬元作為該團體的日常排演活動經費、物料購置、指導經費等,以后視實際效果再確定扶持經費額度。醒獅團隊仍以“明德醒獅”命名,由中坑村完善醒獅團的管理架構和相關配套的管理制度,指定一名“兩委”干部負責醒獅團隊的運作。中坑村要加強醒獅團隊的日常管理、排演指導、新作創編和市場推廣等工作,積極承接鎮級安排的送演任務,并組織開展重大節慶日的公益演出活動。外出參加比賽演出并獲得榮譽的,可根據級別另外申請安排資金進行獎勵。
(二)對康王寶誕及其它民俗活動的扶持
每年對組織開展康王寶誕及田寮龍舟景、福隆麒麟等非遺文化活動或其它民俗文化活動的村分別給予活動資金扶持,其中,塘尾村的康王寶誕活動經費的具體扶持資金額度以鎮委、鎮政府確認的活動實施方案而定;對田寮村龍舟景活動每年補助10萬元。具體活動由田寮村負責策劃安排和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落實;對福隆村的麒麟組隊活動每年補助10萬元,用于具體扶持其中3—5支麒麟隊創新創作、做強做特色。具體由福隆村負責落實組織策劃、組隊訓練、表演比賽、選拔推薦、承接任務、公益送演等工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審核、安排活動比賽等工作。在執行期內其他村如有成熟的民俗文化特色活動的,經審核通過,可以申請每年5萬元額度的資金予以扶持。
第二章? 文化精品獲獎獎勵措施
第二條?文化精品獎勵范圍包括:重大文化精品、重大新聞出版及非重大文化精品三項。
第三條?重大文化精品、重大新聞出版,根據獲獎項目等級、獎項類別、規模大小、影響程度等確定獎勵額度,具體標準詳見附表。其中,獎勵等級分為A、B、C、D四大類:
(一)依據中宣部2005年制定的《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整改總體方案》精神,在中宣部批準的全國常設性新聞出版、文藝、社科評獎中獲獎的,根據獲獎難易程度,分為A類獎和B類獎;
(二)在省委宣傳部批準的全省常設性新聞出版、文藝評獎中獲獎的,根據獲獎難易程度,分為B類獎、C類獎和D類獎;
(三)在常設性、權威性的國際文化精品評獎(以國家有關部門下發的文件為準)中獲獎的,按A類標準給予獎勵。
1. 重大文化精品獎勵標準:
獎勵等級 | 獎項名稱 | 獎勵金額(萬元) | ||||||||
大戲類 | 綜合類 | 個人類 | ||||||||
金獎 | 銀獎 | 銅獎 | 金獎 | 銀獎 | 銅獎 | 金獎 | 銀獎 | 銅獎 | ||
A類 | 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群星獎);中國廣播影視大獎(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中國戲劇獎,大眾電影百花獎,電影金雞獎,音樂金鐘獎,全國美術展覽獎,曲藝牡丹獎,書法蘭亭獎,雜技金菊獎,攝影金像獎,民間文藝山花獎,電視金鷹獎,舞蹈荷花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少數民族文學駿馬獎 | 40 | 30 | 20 | 15 | 10 | 8 | 10 | 8 | 5 |
B類 | 中國文聯文藝評論獎,莊重文文學獎,馮牧批評家獎,姚雪垠長篇小說獎;廣東省“五個一工程”獎,廣東省藝術節獎,廣東省魯迅文學藝術獎 | 50 | 40 | 20 | 15 | 12 | 8 | 10 | 8 | 5 |
C類 | 廣東省群眾音樂舞蹈花會獎,廣東省群眾戲劇曲藝花會獎,廣東省少兒藝術花會獎 | 10 | 8 | 6 | 5 | 3 | 2 | 1 | 0.8 | 0.5 |
D類 | 廣東省群眾文藝作品評選、廣東省美術書法攝影作品聯展 | 5 | 3 | 2 | 3 | 2 | 1 | 1 | 0.8 | 0.5 |
備注:1. 獎金分配:創作(含編劇、導演、音樂創作制作、舞美設計制作、服裝設
計等)占60%,表演占40%;
????? 2. 大戲類:電影、電視劇和分場次的大型舞臺藝術作品;
????? 3. 綜合類:群舞、合唱、小戲、小品,以及5人(含5人)以上的民間藝術、等表演節目;
????? 4. 個人類:單項舞蹈、4人(含4人)以下的音樂節目,以及其他藝術門類的
個人創作作品;
????? 5. 非正式獎項(如入圍獎、提名獎等),按銅獎標準給予獎勵。
2. 重大新聞出版精品獎勵標準:
獎勵等級 | 獎項名稱 | 獎勵金額(萬元) | ||||
新聞類 | 出版類 | 出版類 提名獎 |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
A類 | 中國新聞獎(含報紙、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網絡新聞,新聞名專欄,新聞論文等五類28個子項);中國出版政府獎(含圖書獎,期刊獎,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和網絡出版物獎,印刷復制獎和裝幀設計獎5個子項) | 1.5 | 1 | 0.5 | 6 | 3 |
B類 | 中國廣播電視節目獎、中國播音與主持作品獎、廣東省新聞獎;中國圖書獎 | 1 | 0.5 | 0.3 | 4 | 2 |
C類 | 廣東省廣播電視節目獎(含新聞、社教、文藝、播音與主持、論文5個子項);廣東省優秀圖書獎 | 0.5 | 0.3 | 0.2 | 2 | 1 |
?? ?3. 其他非重大文化精品獎勵標準:
獎勵等級 | 獎勵金額(元) | |||||||
文化類(個人) | 文化類(團體) | 出版類 |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出版類獎 | 出版類 提名獎 | |
市 級 | 1000 | 800 | 500 | 3000 | 2000 | 1000 | 2000 | 1000 |
省 級 | 5000 | 3000 | 2000 | 10000 | 8000 | 5000 | 5000 | 2000 |
國家級 | 20000 | 15000 | 10000 | 30000 | 20000 | 15000 | 8000 | 4000 |
備注:本獎勵用于在市級或以上政府、文化系統(含文聯、新聞出版部門)舉辦的文化賽事中獲獎的文藝工作者(或團隊);團體為5人以上(含5人);其它非重大新聞獎項標準,詳參《石排鎮外宣工作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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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促進文藝協會發展措施
第四條? 文藝協會的范圍包括石排鎮文聯及其文藝協會、民間粵劇曲藝團隊(含曲藝社、私伙局,下同)。
(一)促進文藝協會發展
適用于石排鎮文聯及已納入鎮文聯登記備案的協會、民間粵劇曲藝團隊。每年設立50萬元額度的財政專項資金,根據重大節慶日展演、文化惠民演出、重要專題演出等實際需要,并根據市鎮有關規定的許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由鎮文廣中心牽頭統籌制定購買展演活動項目清單,適當向鎮文聯及其協會、民間粵劇曲藝團隊公開擇優購買優質文化活動節目資源及其服務,用于我鎮有關公共文化展演活動,以進一步促進我鎮文聯及其協會的質量發展,不斷提升我鎮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和影響力,助推我鎮城市品質提升、美麗幸福村居建設和鄉村振興的發展。本專項資金優先、重點向服從管理、主動作為、能創作創新精品特色文化節目、熱情參與鎮級以上公共文化服務活動或有取得各級各類榮譽的協會和民間粵劇曲藝團隊購買文化展演服務。各協會和民間粵劇曲藝團隊應制定年度或定期的活動計劃方案,落實鎮級分配任務,積極參與各級各類活動,提前向文化主管部門提交活動方案報備或審批。鎮文廣中心和鎮文聯負責落實統籌指導、檢查驗收、績效監督和協調審批等工作。
(二)對粵劇曲藝團隊的獎勵
???適用于鎮內成立和開展活動時間已滿一年且符合有關規定和條件的民間粵劇曲藝團隊,每年對我鎮獲得各級各類展演和比賽獲獎榮譽的粵劇曲藝團隊給予獎勵(詳見附件3《石排鎮粵劇曲藝發展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第四章?出版和發表扶持措施
第五條? 石排鎮文化精品出版和發表扶持包括文學藝術作品出版扶持、文學藝術作品發表扶持兩個部分。
(一)文學藝術作品出版
1. 扶持條件:(1)已出版的個人原創文學作品集,印數必須不得少于1000冊,無論以何種開本印制,均不得少于6印張;按小說、詩歌、散文(隨筆)、報告文學、文學理論等體裁分類出版,此前已收入個人作品集中正式出版的作品,除特別有代表性的少數篇目之外,不得重復收入;(2)個人多體裁作品合集,如新聞報道、公文材料、學術資料匯編以及工具書等非文藝創作類項目,以及我鎮各單位編選的各種文藝作品專集、選本、叢刊,不列入扶持范圍。
2. 扶持標準:個人(團體)文學藝術作品集(著作)每項扶持2萬元至5萬元;
(二)文學藝術作品發表
1. 扶持條件。A類:在文藝類中文核心期刊(以當年北京大學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為準)上發表或選載的文學藝術類作品;B類:在省文藝期刊《作品》上發表或選載的文學藝術類作品。
2. 扶持標準。A類:文學作品5000至10000字,獎勵2000元;1萬(不含1萬字)至2萬字,獎勵4000元;2萬字(不含2萬字)以上,獎勵6000元;書畫、攝影、音樂等藝術作品,單件扶持500元至1000元,一組或專題作品扶持3000元至5000元;B類:扶持額度按A類標準減半。
第五章? 文化發展專項工作經費補貼措施
第六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的實施方案》(粵文公〔2017〕103號)和《東莞市文化館總分館制建設實施方案》(東文廣新通〔2018〕58號)的精神,由鎮財政設立600萬元專項資金,2019年確定選址和制定建設方案,2020年前按有關標準和要求完成東莞市文化館石排分館的建設,配強人員和設施設備,開展各類文化服務活動,并對照總分館服務標準和績效考核辦法,迎接市的督導、驗收和考核。同時,根據市定的檔次標準和有關指引,向市財政申請經費補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文化分館裝修和設施設備購建(具體另見有關建設方案)。
第七條? 對于被鎮委、鎮政府確定的文化活動、規劃編制等專項工作,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資金支持的額度。
第六章? 附?則
第八條 ?本細則中涉及的有關扶持和獎勵的資金納入鎮財政年度預算項目,由鎮文廣中心向領導小組申請從有關專項資金中解決。
第九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期兩年。
第十條? 在領導小組統籌指導下,本細則由鎮文廣中心和財政分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細則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的,可根據實際需要由領導小組商議后予以修改完善。本細則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沖突的,從其規定。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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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粵劇曲藝發展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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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按照東莞市建設文化名城的總體部署,根據《東莞市建設文化名城規劃綱要(2011-2020年)》和《東莞市建設嶺南文化精品名城實施意見(2011-2020年)》精神,為推動我鎮粵劇曲藝傳承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納入《石排鎮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實施,所需專項資金從當年度鎮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申請解決,接受鎮財政專項資金監管。
第二章? 扶持和獎勵的對象、形式
??? 第三條? 扶持和獎勵對象為全鎮范圍內的粵劇曲藝團隊,粵劇曲藝培訓基地或已掛牌“東莞粵劇進校園示范點”的基地,以及被評為粵劇曲藝創作基地的單位。
??? 第四條? 扶持和獎勵形式分為資金扶持獎勵和技能培訓扶持兩大類。
第三章? 扶持和獎勵的條件
??? 第五條? 接受扶持和獎勵的粵劇曲藝團隊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 (一)經上級部門登記備案和批準成立,并開展活動時間已滿一年;
?? (二)成員人數有10人以上且隊伍相對穩定,并服從管理和指導;
?? (三)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且有固定的排練場所和相應的訓練設備;
??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且有完善的活動檔案和規范的財務賬目;
?? (五)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六)每周集中排練的時間應不少于6個小時;
?? (七)積極參加鎮級或以上組織舉辦的各類粵劇曲藝比賽和演出活動;
?? (八)每年參加公益演出的場次應不少于10場;
?? (九)每年至少創作或排演一部新?。ㄇ?;
?? (十)至少有1名以上成員為鎮粵劇曲藝協會成員。
??? 第六條? 接受扶持和獎勵的基地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一)開展粵劇曲藝進校園活動的單位且成為粵劇曲藝培訓基地的單位;
?? (二)已掛牌“東莞粵劇進校園示范點”基地的單位;
?? (三)被評為粵劇曲藝創作基地的單位。
第四章? 資金扶持和獎勵
?? ?第七條?鎮財政設立10萬元基礎性獎勵專項資金,對獲得市級以上比賽獎項的粵劇曲藝團隊進行一次性集體獎勵,以在訓練、演出、培訓、創作、交流、創作訓練條件等方面促進粵劇團隊發展。獎勵的級別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獎勵的類別分為戲劇類、曲藝類。獲獎的獎項必須為市宣傳文化部門認定范圍內的獎項,具體標準見下表:
級別 | 類別 | 獎項及獎金(萬元) | ||||
金獎 | 銀獎 | 銅獎 | 優秀獎 | 獲得入選??? 或推薦獎 | ||
國家級 | 戲劇類 | 5 | 4 | 3 | 2 | 1 |
曲藝類 | 4 | 3 | 2 | 1 | 0.5 | |
省級 | 戲劇類 | 4 | 3 | 2 | 1 | 0.5 |
曲藝類 | 3 | 2 | 1 | 0.5 | 0.3 | |
市級 | 戲劇類 | 3 | 2 | 1 | 0.5 | 0.3 |
曲藝類 | 2 | 1 | 0.5 | 0.3 | 0.2 |
? ??第八條? 對符合扶持獎勵條件的粵劇曲藝培訓基地或已掛牌“東莞粵劇進校園示范點”的基地,以及被評為粵劇曲藝創作基地的單位,由鎮財政每個每年獎勵2萬元,用于在“培訓交流、排練創作、比賽演出、場地布置”等方面促進發展。
? ??第九條? 對粵劇曲藝團隊的年度新作品創作進行獎勵,年度內每新創作(原創)粵?。ㄇ┳髌芬徊炕蛞浦哺木巹∧孔髌芬徊?,并參加表演或比賽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鎮級(含跨鎮)獎勵0.5萬元,市級獎勵1萬元,省級獎勵2萬元,國家級獎勵3萬元。
??? 第十條? 每年根據粵劇曲藝團隊實際受扶持獎勵的情況及創作情況,由鎮文廣中心另行向鎮財政申請撥付有關專項資金。
??? 第十一條? 支持我鎮粵劇曲藝團隊根據《東莞市粵劇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東文廣新通〔2017〕55號)的條件和要求,創造條件申請市級或以上有關扶持專項資金,助推我鎮粵劇曲藝的發展。
第五章? 技能與培訓扶持
??? 第十二條? 由鎮政府引進或聘請若干名粵劇曲藝專門技能人才,在鎮文廣中心設立粵劇曲藝發展管理小組,負責統籌管理和指導全鎮粵劇曲藝規劃發展、培訓交流、創作策劃、比賽演出、年度考核等工作,全面加強對鎮內粵劇曲藝團隊、粵劇曲藝培訓基地(創作基地)的管理和人才培訓,為我鎮粵劇曲藝挖掘、培育表演人才和創作人才。由鎮文廣中心提出引進或聘請計劃方案,形成申請報告呈鎮委、鎮政府批準后實施,有關專門人才的引進工作納入鎮組織人事管理,由鎮組織人事辦協助解決。人才引進或聘用的費用由鎮組織人事辦和財政分局協同研究解決。
??? 第十三條? 由鎮文廣中心、鎮文聯協會邀請省市級以上專家、粵劇學校老師、知名粵劇曲藝演員等專業人士來我鎮開展專題講座和技能培訓,對全鎮粵劇曲藝團隊成員和廣大粵劇曲藝愛好者進行授課,傳授粵劇曲藝知識和技能,指導和提升我鎮粵劇曲藝發展工作。由鎮文廣中心協調制定年度計劃及費用預算,統籌組織實施。有關費用由鎮財政納入年度預算經費給予解決。
??? 第十四條? 由鎮文廣中心、鎮文聯協會為全鎮粵劇曲藝團隊、粵劇曲藝培訓基地(創作基地)搭建互相交流切磋技藝以及展示粵劇曲藝創作成果的平臺和陣地,邀請周邊粵劇曲藝發達地區較高專業水平的粵劇曲藝團隊來我鎮交流演出,組織我鎮粵劇曲藝團隊通過創排粵劇曲藝精品到鎮外進行交流演出。由鎮文廣中心協調制定年度計劃及費用預算,統籌組織實施。有關費用由鎮財政納入年度預算經費給予解決。
??? 第十五條? 由鎮曲協協會或粵劇曲藝團隊組織專門培訓老師分期分批對粵劇曲藝團隊進行指導排練和培養人才,每個粵劇曲藝社團隊要求每月不少于兩課時的培訓,每個課時不少于兩個小時。所需費用從鎮財政給予協會獎補的資金中解決,或由協會團隊通過自行籌集解決。
??? 第十六條? 由鎮文廣中心、鎮文聯協會協調鎮粵劇曲藝團隊或邀請粵劇曲藝名家、劇團組織開展“粵劇曲藝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和參與文化惠民演出等送演活動,按計劃安排完成有關公益演出和公益培訓任務。
??? 第十七條? 挖掘、培育我鎮粵劇曲藝創作人才,探索打造粵劇曲藝創作基地,推進粵劇曲藝創作活動,對傳統優秀的粵劇曲藝加以挖掘、整理、保存、利用和創新,逐步提高我鎮粵劇曲藝人才的創作能力和水平。
??? 第十八條? 督導粵劇曲藝團隊做好有關粵劇曲藝的整理建檔工作,并通過影像方式保存粵劇代表性經典傳統劇目、粵曲經典曲目和我鎮自主創作的粵劇粵曲,積累我鎮粵劇曲藝發展資源,夯實發展基礎,提升發展質量。
??? 第十九條? 通過電視欄目、優秀劇目錄播、新媒體手段、現場展演、基層送演等渠道,做好我鎮粵劇曲藝保護傳承與規劃發展的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粵劇曲藝發展氛圍。
第六章? 扶持獎勵申請程序及有關要求
??? 第二十條? 實行以單位集體申報的原則,符合扶持獎勵條件的,于獎勵項目頒發或公告后一個月內提出申請。有關申請材料經鎮文廣中心初審后,報領導小組和鎮財政復核審批,撥付相應的扶持獎勵資金。扶持獎勵項目的時間如涉及跨年度情況的,以有關獎狀(獎杯)、證書、文件或主辦單位出具證明等所注時間為準,并給予跨年度申請辦理。提交申請材料要求如下,相關材料如有電子文檔的,一并提供:
?? (一)《石排鎮粵劇曲藝扶持、獎勵申請書》;
?? (二)有關申請項目的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 (三)符合扶持獎勵條件的相關佐證材料及活動照片或視頻(復印件材料須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簽名并交驗原件);
?? (四)各項財務費用憑證(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
?? (五)全年的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書;
?? (六)審批單位要求增加的有利于核實申請的其它材料。
?? ?第二十一條?扶持獎勵資金實行??顚S玫脑瓌t,用于扶持粵劇曲藝團隊、粵劇曲藝培訓基地(創作基地)進行培訓交流、藝術創作、劇目排演、設備與服裝道具購置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冒領、貪污、盜竊、侵占、挪用,出現違規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查處。
??? 第二十二條?發出的扶持獎勵資金應由受扶持獎勵的粵劇曲藝團隊進行專人專賬管理,由粵劇曲藝團隊的負責人簽字報銷,保留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各項有關的財務費用憑證材料,并做好收支入賬登記工作。所有使用扶持或獎勵資金的粵劇曲藝社(私伙局)、粵劇曲藝培訓基地(創作基地),均須建立完整的檔案,定期自覺接受當地村(社區)、鎮文廣中心及鎮財政等職能部門對活動開展情況及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第七章 ?附?則
? ??第二十三條? 各村(社區)應加強對屬地粵劇曲藝團隊的管理和支持,積極解決粵劇曲藝團隊的辦公場所、固定活動場所、必需設施設備以及在活動、水電、管理方面的配套經費等問題。
第二十四條? 新批準成立的粵劇曲藝團隊,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二十五條?申請扶持獎勵的粵劇曲藝團隊須實行年度考核,由鎮文廣中心和鎮文聯協會制定有關年度考核方案。對年度考核不符合本辦法扶持條件或出現不服從管理、弄虛作假等不良問題的,給予2個月的整改時間,若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要求的,取消其年度申請扶持獎勵的資格。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中涉及的有關扶持獎勵的資金納入鎮財政年度預算項目,由鎮文廣中心向領導小組申請從有關專項資金中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期兩年。
第二十八條? 在領導小組統籌指導下,本細則由鎮文廣中心和財政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的,可根據實際需要由領導小組商議后予以修改完善。本細則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沖突的,從其規定。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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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外宣工作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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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大對外宣傳力度,提升我鎮在市內外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參照新聞媒體運作規范和借鑒周邊鎮街先進做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實施單位。鎮宣教文體局、文廣中心負責專項資金具體管理工作,并對獎勵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獎勵對象。僅限于鎮宣教文體局、文廣中心的媒體從業人員。
第四條? 獎勵范圍
(一)在國家、省、市官方新聞及公益廣告評獎活動中獲獎的作品;
(二)省級或以上指定主流媒體播出或刊登的新聞及公益廣告作品;
(三)東莞市廣電系統稿件作品上送被采用后市內排名前20名。
第五條? 獎勵標準
(一)獲獎獎勵
1. 在東莞市級新聞及公益廣告評獎活動中獲得一等獎(金獎)的作品,每件獎勵8000元;二等獎(銀獎)作品,每件獎勵6000元;三等獎(銅獎)作品,每件獎勵4000元。
2. 參評或經市級媒體采用上送參評省級及以上評獎活動,獲得一等獎(金獎)的作品,每件獎勵10000元;二等獎(銀獎)的品,每件獎勵8000元;三等獎(銅獎)作品,每件獎勵6000元。
(二)刊播獎勵
1. 在廣東廣播電視臺新聞欄目、《南方日報》播出或刊登的新聞作品,每條(篇)獎勵1000元。
2. 在《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播出或刊登的新聞作品,每條(篇)獎勵2000元。
(三)排名獎勵
在全市廣電系統稿件上送采用排名前20名,每次獎勵5000元;排名前15名,每次獎勵8000元;排名前10名,每次獎勵10000元。
第六條? 稿件要求
??? (一)獲得獎勵的新聞作品必須為正面宣傳石排的原創稿件。如鎮宣教文體局采用文廣中心的稿件推送后獲得獎勵的,由鎮宣教文體局和文廣中心的負責采寫該稿件的文字記者平分獎勵。
(二)通過外宣經費認刊的專題宣傳稿件,不納入獎勵范圍。
第七條? 本細則中涉及的有關扶持和獎勵的經費納入鎮財政年度預算項目,由鎮文廣中心向領導小組申請從有關專項資金中解決。
第八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期兩年。
第九條? 在領導小組統籌指導下,本細則由鎮宣教文體局、文廣中心和財政分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細則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的,可根據實際需要由領導小組商議后予以修改完善。本細則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沖突的,從其規定。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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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體育扶持和獎勵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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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表彰先進,激勵廣大體育工作者、運動員積極參與到我鎮體育運動事業和體育先進創建中,促進我鎮體育事業的不斷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獎勵種類及范圍
獎勵分為人才引進獎、人才輸送獎、競技比賽獎、體育創建獎(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年度考評獎。
(一)人才引進獎
1. 落戶石排鎮,并代表石排鎮參加省、市各項體育比賽的優秀教練員(具有豐富訓練經驗和顯著執教業績,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曾帶隊取得省級以上體育競技比賽前三名)、優秀運動員(已取得過市級及以上一類比賽前三名成績,具有明顯年齡和成績優勢,或在某體育領域具有特別出眾的優秀體育后備人才)。
2. 向我鎮專業運動隊輸送專項體育人才的推薦人。
(二)人才輸送獎
??? 向市專業隊、省隊、國家隊輸送人才,并被市專業隊、市體育局確認為我鎮輸送到省隊、國家隊的運動員、教練員。
(三)競技比賽獎(指由市、省體育部門主辦的重大比賽)
1. 競賽成績:在市級或以上重要競技比賽中取得得分(一般前八名)的團隊或有關人員。
2. 競賽組織:能克服各種困難,組隊參加省級或以上比賽,并取得一定成績或榮譽的團隊或有關人員;承辦市級以上比賽項目獲優秀賽區的單位。
(四)體育創建獎(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成功創建獲評為市級或以上體育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體育特色稱號(如體育先進社區、體育特色學校等)。
(五)年度考評獎
在市級以上年度考評中的先進單位或先進個人。
(六)其它
其它應納入獎勵范圍的項目(根據實際情況由集體討論確定)。
第三條獎勵標準
(一)引進人才
1. 對引進的優秀教練員、優秀運動員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0元;
2. 向我鎮專業運動隊輸送專項體育人才的有關人員,輸送的體育人才成功在廣東省青少年體育競賽信息系統注冊,按每輸送一名體育人才對引薦人一次性獎勵10000元。
(二)人才輸送獎
運動員:被市體育局確認為我鎮輸送到省隊的運動員一次性獎勵20000元;被市體育局確認為我鎮輸送到國家隊的運動員一次性獎勵30000元。
教練員:向市專業隊輸送運動員并被正式錄取的,每輸送一名運動員一次性獎勵3000元;向省隊輸送運動員并成功轉正的,每輸送一名運動員一次性獎勵5000元;向國家隊輸送運動員的,每輸送一名運動員一次性獎勵10000元。
(三)競技比賽獎
1. 競賽成績獎
(1)市運會個人項目:獲得金牌的運動員獎5000元/枚,獲得銀牌的運動員獎3000元/枚,獲得銅牌的運動員獎2000元/枚,獲得第四名的運動員獎1000元/人,獲得第五名的運動員獎800元/人,獲得第六名的運動員獎700元/人,獲得第七名的運動員獎600元/人,獲得第八名的運動員獎500元/人;教練員獎金為運動員的50%。
(2)市運會集體項目:參加人數多于2人(含2人)少于6人的,運動員獎勵獎金按個人項目的標準金牌加獎3000元(由參加運動員平分,以下如此類推),銀牌加獎2000元,銅牌加獎1000元,第四名加800元,第五名加600元,第六名加500元,第七名加400元,第八名加300元;教練員獎金仍按個人項目標準。參加人數目多于6人(含6人)的,團隊獎勵獎金在個人項目標準上金牌每枚加獎6000元,銀牌每枚加獎4000元,銅牌每枚加獎3000元,教練員獎金參照個人項目標準。
(3)省運會個人項目:獲得金牌的運動員獎15000元/枚,獲得銀牌的運動員獎8000元/枚,獲得銅牌的運動員獎5000元/枚,獲得第四名的運動員獎2000元/人,獲得第五名的運動員獎1500元/人,獲得第六名的運動員獎1200元/人,獲得第七名的運動員獎1100元/人,獲得第八名的運動員獎1000元/人;教練員獎金為運動員的50%。
(4)省運會集體項目:參加人數多于2人(含2人)少于6人的,運動員獎勵獎金按個人項目的標準金牌加獎6000元(由參加運動員平分,以下如此類推),銀牌每人加獎4000元,銅牌每人加獎2000元;第四名加1500元,第五名加1300元,第六名加1200元,第七名加1100元,第八名加1000元;教練員獎金仍按個人項目標準。參加人數多于6人(含6人)的,運動員獎勵獎金按個人項目的標準金牌加獎10000元(由參加運動員平分,以下如此類推),銀牌每枚加獎6000元,銅牌每枚加獎5000元。教練員獎金參照個人項目標準。
(5)省錦標賽、省冠軍賽以及其它省級重大比賽的獎勵參考市運會的獎勵標準執行。
(6)市級聯賽:代表我鎮參加市級聯賽(籃球、羽毛球、足球)并成功升級的,一次性獎勵50000元。獎金用于球員、教練個人的獎勵。
(四)競賽組織獎
1. 組隊參加省級或以上級別比賽獲體育道德風尚獎、組織獎的運動隊,獎勵5000元。
2. 承辦市級比賽項目獲優秀賽區獎的單位,獎勵5000元;承辦省級比賽項目獲優秀賽區獎的單位,獎勵10000元。
3. 協助鎮體育部門組隊參加市級聯賽、錦標賽的團體、協會或俱樂部每單項補助20000元。
(五)體育(先進單位)創建獎
1. 成功創建市級體育先進單位、體育特色稱號(如體育先進社區、體育特色學校等)的單位一次性獎勵3000元。
2. 成功創建省級體育先進單位、體育特色稱號的單位獎勵10000元。
3. 成功創建國家級體育先進單位、體育特色稱號的單位獎勵20000元。
(六)年度考評獎
在市級年度考評中獲先進的單位獎勵2000元,先進的個人獎勵1500元。在省級以上年度考評中獲先進的單位獎勵5000元,先進個人獎勵3000元。在國家級以上年度考評中獲先進的單位獎勵10000元,先進個人獎勵6000元。
(七)其它
其它應納入獎勵范圍的項目(如獲得我鎮備案同意,并代表我鎮參加重大體育比賽獲獎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集體討論確定獎勵金額和標準。
第四條? 申請獎勵流程和手續
由申請單位、個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證書、獎狀、成績冊、秩序冊、個人身份證等)和申請書到鎮體育管理中心進行申請,鎮體育管理中心初審相關材料,確認無誤后上報審批。原則上要求在賽事、活動和考評結束后1個月內提交申請,特殊情況的需在賽事、活動和考評結束后6個月內申請,超過6個月將不受理。
第五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期兩年。
第六條? 在領導小組統籌指導下,本細則由鎮體育管理中心和財政分局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細則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的,可根據實際需要由領導小組商議后予以修改完善。本細則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沖突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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