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21號)、《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本)》(粵工信技改函〔2022〕7號)等有關文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發《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東莞市落實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2024年修訂稿)》(東工信〔2024〕288 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為便于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現將文件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組織制造業投資獎勵是促進穩投資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省政府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政策措施的實際工作步驟。為此,省財政設立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十四五”期間各地級以上市引進、建設先進制造業項目予以支持:對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市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省財政按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的比例,分年度對地級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獎勵,相關獎勵資金由地級以上市設定績效目標,可以用于降低用地或生產運營成本、科研投入、產業園發展、配套建設、公共服務平臺、設備獎勵、貸款貼息、人才獎勵、用工或職業技能培訓、“工改工”等。
2022年6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修訂印發了《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本)》(粵工信技改函〔2022〕7號),對有關規定進行了調整。同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每年的申報指南也結合資金申報管理的實際情況對申報要求多次進行了細化和補充。為確保市實施細則與省實施細則和申報指南有關要求一致,現對我市實施細則的部分條款進行修訂。
二、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13條,分別對東莞市落實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的支持范圍、支持方式、支持標準、申報條件、工作流程以及后續績效和監管等情況進行了進一步明確。
?。ㄒ唬┑谝粭l,介紹制訂細則的文件依據。
?。ǘ┑诙l。明確支持范圍:項目新建設的工業廠房和項目新購置的生產設備。
?。ㄈ┑谌龡l和第四條,明確資助方式和標準的有關規定。資助方式:以事后獎勵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申報項目的新建工業廠房和新購置生產設備投入按一定比例進行獎勵。獎勵比例計算主要依據:1.省下達本市的資金預算總額;2.申報項目符合核算要求的新建工業廠房和新購置生產設備投入總額。
?。ㄋ模┑谖鍡l,明確申報條件:申報項目為制造業項目,項目立項和“十四五”期間完成總投資10億元以上。申報項目自2021年1月1日起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已按規定納入省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項目不存在多頭或重復申報的情形。項目及申報獎勵的固定資產投資未獲得過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財政資金的支持。項目單位近3年內在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未發生重大事故,不存在重大經營風險且未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等。
?。ㄎ澹┑诹鶙l和第七條,明確工作流程。包括項目測算、評審遴選、形式審查、征求部門意見、現場審核、社會公示和集體討論,項目下達和資金撥付等。
?。┑诎藯l、第九條和第十條,明確項目監督檢查相關工作。包括做好監督管理、績效評價、信息公開及責任追究等。
?。ㄆ撸┑谑粭l,文件沖突解決。本實施細則未盡之條款以及與上級文件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ò耍┑谑l,解釋部門。本實施細則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修訂解釋。
?。ň牛┑谑龡l,實施時間。本實施細則自2024 年12 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 年6月18日。原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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