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9月1日,第三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正式實施,采取硬而有力的措施打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大幅提高了各類土地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2022年9月1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發布的《廣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正式實施,為保障各個行政主體能夠有效地行使職能,省自然資源廳賦予各地市較大程度的自主裁決空間,為進一步規范自由裁量權行使、維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震懾土地違法行為,有必要進一步制定我市土地類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
二、起草依據
本《實施標準(試行)》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測繪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省條例規章的要求,在《廣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基準(土地類)》的基礎上起草制定。
三、起草過程
我局對照《廣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基準(土地類)》及《廣東省自然資源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內容,對29項行政處罰事項的自由裁量標準進行了制定。起草期間,我局向各鎮(街道、園區)以及有關市直部門征求了意見,并根據采納意見進行了修改調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2日,我局在部門網站上公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社會公眾的反饋意見。
四、主要內容
?。ㄒ唬┐_定各裁量檔次具體處罰實施標準
當前我市自然資源行政處罰適用的《廣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基準(土地類)》中,各裁量檔次中的自由裁量基準為一個區間,如序號5“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較輕”檔次的裁量基準為“可以并處每平方米100元(含)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而本《裁量權實施標準(試行)》則確定相應檔次中從輕、一般、從重三種情形的具體實施標準,分別為:從輕處罰的可以并處每平方米100元的罰款、適中處罰的可以并處每平方米200元(符合規劃的)或者250元(不符合規劃的)的罰款、從重處罰的可以并處每平方米300元的罰款。本《裁量權實施標準(試行)》充分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5號)“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違法事實實施罰款,不得隨意給予頂格罰款或者高額罰款”的要求,共確定了29項土地類行政處罰事項在各裁量檔次中從輕、一般、從重情形的裁量權實施標準。
另外,對于序號15“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重建、擴建”和序號25“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對擬損毀的耕地、林地、牧草地進行表土剝離”,前述2項處罰事項在裁量標準上已無細化空間,直接按《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或《土地復墾條例》的規定執行即可。
?。ǘ┘毣瘋€別處罰事項裁量情形
序號5“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序號6“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以及序號7“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為較常態的行政處罰業務,前述處罰事項在《廣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基準(土地類)》中的裁量基準一致,均為“較輕”檔次“可以并處每平方米100元(含)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一般”檔次“可以并處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較重”檔次“可以并處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罰款”,“嚴重”檔次“可以并處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各檔次中仍有較大細化空間,因此本《裁量權實施標準(試行)》結合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以及對規劃實施的影響,將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作為裁量情形,予以區分處理。例如“較輕”檔次中適中處罰的,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實施標準為可以并處每平方米200元的罰款;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實施標準則為可以并處每平方米250元的罰款?!皣乐亍睓n次中,占用基本農田的行為本已屬于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情形,因此不再作是否符合相關規劃的區分。
?。ㄈ┲笇妮p減輕處罰、適中處罰及從重處罰的適用
本《裁量權實施標準(試行)》確定了從輕、適中、從重處罰的具體標準,并在備注說明中明確了一般情形(即不存在不予處罰、從輕減輕處罰或從重處罰的情形)應適中處罰,列舉了不予處罰(或可以不予處罰)、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從重處罰的主要情形。其中,從重處罰情形第(3)點“生態保護紅線批準后,在該范圍內發生的違法違規用地、用礦等行為”,則是落實《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監管的工作要求,屬于部門規范性文件要求應從重處罰的情形,本《裁量權實施標準(試行)》同時予以明確。
五、實施日期
《東莞市自然資源行政處罰(土地類)裁量權實施標準(試行)》于2024年7月11日印發,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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