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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站      2014-12-17 05:47:56  來源: 市政府新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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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 間:2014年11月27日上午11:00—11:45
    地 點:市會議大廈新聞發布廳
    組織單位:市政府新聞辦 市民政局
    主持人:葉淦奎 市政府新聞辦常務副主任
    主發布人:利偉中 民政局副局長 
              鐘漢釗 市民政局救災和社會救助科科長
              黃永康  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科科長
              黃志斌  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
              劉浩輝  市慈善會副秘書長

    2014年,我市民政部門結合實際,創新思路,攻堅克難,全力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覆蓋全市城鄉困難群眾的保障網絡基本形成,基本民生保障能力不斷增強。主要工作亮點如下:

    (一)認真抓好“十件實事”落實。年初,市政府部署了2014年為民“十件實事”工作,市民政局主要任務有兩項,分別為居家養老服務和“平安鈴”服務。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已順利完成兩項工作年度目標任務。今年以來,共投入2412.03萬元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全市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社區(村)新增50個,總數達到431個(其中社區229個、村202個),有養老服務需求的社區覆蓋率為100%、村覆蓋率為57.7%,享受服務的老年人總數達11013人;共投入499.87萬元為4000名符合條件的孤寡老人家庭安裝使用“平安鈴”,使全市享受“平安鈴”服務的老人達到6790人。

    (二)進一步提升五保和低保標準。一是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五保供養標準從每人每月7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70元,超過省要求達到我市上年度農村居民月人均純收入的60%的標準。二是經今年市政府第101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提標后的保障水平在全省僅次于深圳,位居全省第二。目前,我市有低保對象9265戶、20238人,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510元,低保補差水平為城鎮每人每月416元、農村每人每月364元,超過省對我市要求的標準(2014年二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每人每月500元,低保補差水平為城鎮每人每月369元、農村每人每月267元)。

    (三)調整低保助學補助政策。從今年1月起,我們按照《東莞市低保家庭在校學生助學補助實施方案》要求,將低保助學金由按年發放改為按月發放,調整后的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人每月75元、初中和中職生每人每月200元(含50元寄宿補助)、高中生每人每月400元(含寄宿補助50元)、大學生每人每月625元(含寄宿補助125元),同時將低保家庭在校子女高中、大學助學補助向低保邊緣(人均家庭收入為低保標準以上,低保標準1.5倍以下)家庭延伸。今年以來,共向低保家庭在校子女6250人發放助學補助金1880.64萬元。

    (四)切實加大臨時救助力度。一是出臺《東莞市困難家庭臨時救助暫行辦法》,明確救助標準,規范救助流程,落實分類施救。對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遭遇人身意外傷害,家庭遇意外事件等情況,分級分類明確救助標準。其中,對家庭成員患腦中風后遺癥等30種疾病及其他罕見危重疾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達到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的,按自負部分的40%予以救助,年累計不超過15000元;對家庭成員遭遇溺水和觸電等人身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或一級殘疾,以及因火災等意外事件導致家庭財產損失、造成居住房倒塌或變危房的,一次性救助10000元。獲救助家庭再次出現臨時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的困難,可繼續申請臨時救助。實施臨時救助辦法以來,市鎮先后救助臨時性困難1300人次、發放臨時救助金477.5萬元。二是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搭建多樣化臨時救助平臺。建立以財政資金、慈善資金、福彩公益金為主體的臨時救助經費保障體系,救助對象進一步向在莞異地務工人員、駐莞部隊軍人困難家庭、國內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等群體延伸。市醫療救濟基金會基金規模達1.39億元,2012年以來,共救助6589人次、2501.92萬元,其中非莞籍1324人次、501.06萬元;東莞福彩關愛基金2011年11月成立以來,共救助1224人次、1471萬元,其中非莞籍74人次、108.9萬元;東莞市慈善會依托各界捐款,設立“心希望”慈善救助項目和臨時救濟項目、馬可波羅愛心慈善基金、三正關愛基金等臨時救助平臺,其中“心希望”慈善救助項目共為全國約260名先天性心臟病兒童成功進行手術,救助金額達330萬元。三是及時開展救災工作,針對我市“3.30”風雹災害、“5.11”洪澇災害、“5.25”洪澇災害,及時啟動救災應急預案,會同財政部門撥付因災死亡救助金45萬元,以及倒損房和生活救助金共44.314萬元。

    (五)搭建“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社會救助服務平臺。我市依托鎮(街道)現有的服務大廳,在全市32個鎮(街道)和2個園區全部設立了“社會救助服務窗口”,配備了82名窗口專職工作人員,受理和轉辦群眾的申請事項,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同時,草擬了《東莞市社會救助窗口服務標準(試行)》,對全市社會救助窗口的職能、受理范圍、窗口建設標準及工作人員行為規范進行明確規定。目前,《東莞市社會救助窗口服務標準(試行)》正處于征求意見之中,待修訂完善后印發實施。

    (六)積極構建流浪乞討人員綜合救助長效機制。為加強對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綜合救助保護,我市于2014年8月頒布實施《東莞市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綜合救助保護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率先構建起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救助長效機制?!掇k法》明確職能部門職責,城管部門是主動發現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的首要責任主體,公安、民政等部門是重要責任主體,鎮街、村居負“守土有責”的責任,各方要通過加強巡查、利用視頻監控等方式加強監管?!掇k法》實行舉報獎勵機制,明確對率先提供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線索并經確認的市民,給予50元話費充值的獎勵;對有效提供操縱未成年人乞討等違法犯罪線索的,給予500至2000元的現金獎勵?!掇k法》提升快速處置能力,突出公安樞紐地位,利用110報警電話公眾認知廣的特點,將其打造成為接報處理樞紐平臺,城管、民政、公安等部門協同配合,全面提高屬地處理效率。對患有急病、重病的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第一時間就近將其送到定點醫院進行救治,還專門規定各醫院在流浪乞討病人救助的分工,并要求建立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救治綠色通道?!掇k法》著眼提升救助實效,要求建立面上排查、立案偵查、嚴管審查等措施,豐富流浪乞討未成年人身份核查手段,依法加強身份甄別,做到“五個一”(即作一份筆錄、拍一套照片、打一份指紋、采一份DNA樣本、發一份調查函),并逐一登記造冊,一人一檔,根據情況實行分類處理?!掇k法》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在明確流浪乞討未成年人臨時救助保護機構和救助措施的同時,鼓勵支持、大力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助、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愿服務等多種方式,積極參與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營造關心關愛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的良好社會氛圍。對殘疾智障、受到傷害或有心理問題的,優化救助服務方式,積極進行醫護和康復。據統計,2012年以來,我市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26234人次,其中救助未成年人2576人次。

    (七)實施“銀齡安康行動”。2014年11月20日,經市政府十五屆第10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實施“銀齡安康行動”。從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具有東莞戶籍的75周歲以上老年人,以及五保戶、低保戶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從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級留成資金中出資為每人購買一份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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