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2018年第2號令)第二十三條規定,對下列提出申請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牌證予以注銷,公告作廢。
特此公告。
東莞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10月18日
相關附件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文章關鍵詞:
分享到: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