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違反疫情防控措施人員追究法律責任的通報
一、違反閉環管理規定
疫情重點區域來莞人員郭某駕駛貨車到麻涌鎮某物流園送貨,違反閉環管理規定,擅自下車并到公共經營性餐飲場所就餐,造成嚴重后果。對郭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待其隔離結束后,依法給予治安拘留等處罰。
二、場所未落實掃碼工作
麻涌鎮新沙路沙縣小食店經營者姚某未按照防疫規定對進店就餐人員進行掃碼登記,允許疫情重點區域來莞人員郭某未經掃碼進店就餐,造成嚴重后果。對姚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待其隔離結束后,依法給予治安拘留等處罰。
三、惡意逃避防疫檢查
疫情重點區域來莞人員艾某駕駛貨車到麻涌鎮某物流園送貨,因艾某未持有24小時核酸陰性證明,物流園內某物流公司倉庫經理黃某指使工作人員陳某駕駛艾某貨車掃碼登記入場,艾某躺在車內躲避保安人員檢查入場,造成嚴重后果。貨車司機艾某違反防疫規定惡意逃避防疫檢查,物流公司倉庫經理黃某及工作人員陳某協助他人逃避防疫檢查,上述三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待三人隔離結束后,依法給予治安拘留等處罰。
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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