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陽光網4月2日訊 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環。為確保清明前后我市零售藥店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連日來,市市場監管局連續開展檢查零售藥店落實哨點監測工作,確保零售藥店“哨點”監測預警作用充分發揮。
4月1日,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張永忠到濱海灣開展市場監管領域疫情防控督導檢查,現場檢查零售藥店落實哨點監測工作情況,指導濱海灣分局開展監督執法工作。
我市“2·24”疫情發生以來,市市場監管局迅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防疫指揮部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多措并舉,持續強化零售藥店管控,全面打開哨點監測“雷達天線”,不斷提升哨點監測靈敏度,有力服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緊密結合防控形勢,全面實施提級管理
針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市市場監管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印發通知要求全市零售藥店迅速進入疫情防控狀態,實施提級管理。市民需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購買退熱、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等四類藥品,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鎮街(園區)零售藥店暫停銷售上述藥品,藥店執行限流、保持1米間距等管控措施。同時,要求藥店強化癥狀問詢指引就醫并做好記錄,強化旅居史問詢,做好非綠碼、發熱等可疑購藥人員信息上報三人小組工作。2月24日以來,全市零售藥店累計上報購買《目錄》藥品信息51.9萬條并已分別推送至各鎮街(園區)防疫指揮部、市公安局和市疾控中心,另單列敏感人員購藥信息3120條推送至相關鎮街(園區)防疫指揮部落地核查處置。
及時完善工作指引,全面加強政策宣貫
根據《廣東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規范指引(2022年版)》,結合我市工作實際,修訂完善《東莞市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指引(2022年修訂版)》。3月14日,印發《東莞市全面加強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進一步強化零售藥店管控。為確保監管執法人員和藥店經營者詳細掌握指引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召開兩期零售藥店疫情防控管理線上宣貫培訓會議,詳細解讀最新工作指引要求,現場進行答疑解惑,并有針對性開展,警示教育,進一步提升監管人員業務水平,提高零售藥店防控意識。兩期參加人員達20133人次,而且線上培訓視頻可反復回放觀看,視頻累計點擊次數達10萬人次。同時,市市場監管局以視頻、海報等形式,通過政務新媒體等平臺進行發布,進一步提升政策指引宣貫力度,讓市民更加熟悉掌握藥店哨點監測工作流程。
強化明查督導暗訪,全面壓實各方責任
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持續加大零售藥店監管力度,加密巡查頻次,全力排查防范風險隱患。2月24日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累計檢查零售藥店14742家次,發現未嚴格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零售藥店1231家次,責令限期整改626家次、停業整頓605家次。同時,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對口聯系鎮街工作安排,設立15個由市局領導帶隊的指導組和6個專職督導組,對零售藥店等重點領域疫情防控工作開展常態化督導,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在此基礎上,市市場監管局還專門組建暗訪組,以“四不兩直”方式對全市34個鎮街(園區)進行全覆蓋暗訪檢查,累計暗訪檢查零售藥店363家次,對暗訪檢查發現門店存在問題的17家連鎖藥店總部進行約談,督促其進一步加強下屬門店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全面規范經營秩序
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進一步加強零售藥店等重點領域執法辦案工作的通知及指引,建立案件查辦臺賬,深入開展“送指導下基層促辦案”,對分局疫情防控案件查辦進行專項督促和指導,進一步提升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案件查辦力度。對3次以上不履行疫情防控要求的零售藥店將違法線索移送公安部門,嚴厲打擊零售藥店涉疫情防控違法違規行為。印發《關于建議建立零售藥店報告疫情線索獎勵機制的通知》,推動鎮街(園區)建立零售藥店提供疫情線索獎勵機制和群眾有獎舉報機制,進一步提升零售藥店工作人員積極性,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共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更好推進零售藥店社會共治。2月24日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累計立案查處涉零售藥店案件106宗,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6宗,公開發布零售藥店違法典型案例7宗;通報違規醫保定點藥店20家,向公安部門移送相關線索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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