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市委副書記、市長肖亞非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東莞市公園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等一批重大事項?!掇k法》包括總則、規劃與建設、服務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5章36條。針對近年來我市公園建設和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從公園的定義、管理體制、規劃與建設、管理與服務、法律責任等各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
肖亞非強調,公園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質的重要方面,對于改善群眾生活環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數具有重要意義。各相關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辦法》出臺的契機,建設好、運營好、管理好東莞的上千個公園。要優先保障公園規劃用地,不得擅自占用公園用地;要落實好公園的分級分類管理,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監管力度;要注重提升公園的文化內涵,用優秀文化、良好生態和優質服務吸引更多市民。
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市民對公園的數量、內涵、品質、功能、開放時間與服務質量等方面的需求在不斷提高,我市2010年頒布施行的《東莞市公園管理辦法》對我市公園管理的規范管理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該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已屆滿并失效。目前國家和省層面并無對公園進行統一專門立法,在管理上主要是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的有關規定。隨著公園事業的推進,實踐中對公園規劃與建設、管理和服務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理順公園綠地管理體制機制,鞏固公園建設管理的成果,推動公園管理更加精細化、智能化和法治化,以及規范市民公共文明行為等問題均亟待通過公園立法予以解決。
《辦法》的制定將全面規范公園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服務等各個環節,通過立法理順公園管理體制,轉變公園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既保障公園建設的面積和數量,也有利于強化公園管養和服務水平,是全面提升城市品質的必然要求。
公園內亂用高音喇叭或最高罰千元
在公園里開著高音喇叭,跳廣場舞、唱歌等,將可能面臨罰款!《辦法》對在公園內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公園應當免費向公眾開放
《辦法》明確,政府投資的公園應當實行門票免費。鼓勵非政府投資的公園向社會免費開放。實行門票收費的公園,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兒童、老年人、學生、殘疾人和現役軍人等特定群體實行免費或者其他優惠,并在售票處顯著位置標明游園內容、票價種類、優惠對象、優惠幅度,以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督電話和價格舉報電話等。
在便民服務方面,《辦法》提出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優化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在公園主要出入口設置公交站臺等公共交通設施。 公園管理機構應當設置方便游客的遮陽避雨設施,公園出入口、主要園路、活動廣場、建〔構)筑物、停車場出入口等場所應當設置無障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公園建設智能化游客服務系統,設置相應的服務點向游客提供愛心藥箱、便民雨傘、多功能充電、應急工具箱、休憩飲水、輪椅、嬰兒手推車租借等便民服務。
公園公廁要合理規劃男女廁位比例、第三衛生間數量
《辦法》明確,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防暴恐、防風、防雷、防火、防澇、防震等工作,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在重大節假日或者大型活動期間,游人數量超過公園容量設計規定或者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公園管理機構接收到臺風、暴雨、大雨、雷電等預報預警信息時,應當及時向游客發出警示信息,適時采取關閉相關區域、停止營業、組織人員疏散避險等措施。
發生地震等重大災害,需要進入公園避災避險的,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開放防災避險場所。
《辦法》提出,公園內公共廁所應當符合相關標準,使用綠色環保材料和新型的節能節水技術,合理規劃男女廁位比例、第三衛生間數量,配備供殘疾人使用的無障礙設施,設置符合標準的母嬰室,保障殘疾人、母嬰、兒童、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用廁需求。
公園設置環境噪聲限值
《辦法》明確,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應當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聲環境功能區分類的規定,劃定各公園所屬的聲環境功能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各公園按照其所屬的聲環境功能區執行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限值。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公園規劃和聲環境功能區的環境噪聲限值,結合公園主要功能和游人需求。在公園內劃定安靜休息區、運動健身區、娛樂活動區、主題游賞區等區域。
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在公園內設置告示牌,公示該公園所屬聲環境功能區、公園內分區情況及環境噪聲限值以及禁止開展相關活動的時間,設置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的噪聲監測設備,對環境噪聲進行監測。有條件的公園應當在健身、娛樂活動區域設置聲屏障,并設置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的噪聲監測設備和公共電子顯示屏,實時監測并顯示噪聲值。
公園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公園管理機構為履行管理義務而使用的除外。公園管理機構發現游人有違反公園內功能分區和環境噪聲限值行為的,應當及時勸阻,勸阻無效的向公安機關報告。在公園內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由公安機關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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