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金融工作部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東莞市關于推動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助力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中共東莞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7月3日
東莞市關于推動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助力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省市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以及國務院《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業融資行動方案》、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加快推進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進一步賦能產業科技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推動創業投資機構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發揮國資國企投資引領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向我市關鍵技術領域和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撬動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創新。鼓勵社會資本聯合國家和省實驗室、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園區、行業龍頭企業等,發起或參股設立天使類投資基金,支持原創核心技術、前沿顛覆性技術突破并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建立健全國有創業投資機構投資決策、業績考核、市場化選人用人、員工持股跟投及超額收益獎勵、容錯免責等制度,推動其更好發揮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關鍵作用。優化創新創業領域的政府投資基金績效評價辦法,實施差異化分類考核,注重整體效能評價,不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作為主要考核目標。建立和優化創業投資賦能生態體系,強化對已投項目的市場、人才、技術、政策空間等要素賦能,優化科技創業項目的投資和發展環境。積極培育扶持會員及服務對象為天使投資人的聯合性社會團體等組織,培育和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東莞科技創新金融集團)
二、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
落實私募投資企業會商工作機制,理順我市私募股權基金類市場主體登記流程,規范私募投資基金設立行為,提升基金落戶效率。加強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引導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合理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或按年度所得整體核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推動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在東莞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鎮街園區)
三、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科技信貸規模
綜合運用存量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普惠性貨幣政策工具,積極爭取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等創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機構結合央行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銀行的重點支持作用,對大型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重大科研項目研發、具有重大產業發展牽引帶動作用的項目依規提供中長期限、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與財政引導性投入資金形成合力。鼓勵銀行機構結合科技企業發展階段特點、金融需求和風險特征,建立以企業創新能力為核心指標的科技企業融資評價體系,創新科創金融利率定價模式,運用“遠期共贏”利率定價機制等,用好用足無還本續貸政策,切實滿足不同類型科技企業融資需求,開發“天使貸”“科技人才貸”“重大科技項目專項貸”等金融產品。發揮莞企轉貸專項資金作用,協助轄區內短期資金周轉困難的在莞法人企業按時轉貸。(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市委金融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
四、完善差異化科技信貸管理與考核機制
鼓勵銀行機構設立科技支行或專營機構,構建科技企業專屬的授信審批流程、信用評價模型,落實差異化利率定價和盡職免責政策,給予更高的風險容忍度,適度下放授信審批和產品創新權限,推動信貸資源向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企業、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平臺等傾斜。建立差異化的考核激勵制度,對于科技信貸規模增長較快的銀行機構基層支行,通過調高績效評價檔次、下調利潤考核要求、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實行內部資金轉移優惠定價等方面給予獎勵傾斜,推動進一步提高服務科技金融創新的能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細化落實科技金融盡職免責制度,建立盡職免責負面清單。探索按周期、批量對科技創新貸款進行整體考核,切實提高科技金融相關指標在機構內部績效考核中的占比,落實適當提高科技型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的政策要求,小微型科技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可較各項貸款不良率提高不超過3個百分點。(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市委金融辦)
五、健全科技信貸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
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完善業務模式,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建風險分擔機制,引導政府性融擔機構加強對接國家融擔基金,用好“國家融擔基金-省再擔保機構-市融擔機構”三級政府性融擔機構和銀行機構共同參與的風險分擔機制,促進信貸風險在不同擔保層級中合理共擔,擴大對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的擔保規模和覆蓋面。強化科技信貸風險機制,合作銀行針對專精特新企業、倍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小微上規企業,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重點扶持企業等“白名單”企業發放符合風險補償條件的貸款產生不良時,按當年備案發放的符合風險補償條件的貸款金額實行分等級補償,最高給予貸款本金80%的風險補償。(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風險補償政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六、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質增效
加大《專利評估指引》等推薦性國家標準推廣應用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探索開展知識產權內部評估。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登記線上辦理試點,完善知識產權評估、登記、管理等配套服務,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科技型企業特點優化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產品和服務模式,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規模。依托知識產權運營及創新平臺,優化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專利孵化服務,持續擴大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專利權質押貸款、著作權質押貸款等科技信貸規模。推廣知識產權證券化創新經驗,探索以專利和商標作為無形資產的知識產權證券化,推動科創企業新發行證券化產品,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本市企業給予相關財政補貼,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版權局)、市委人才辦、市委金融辦、東莞科技創新金融集團〕
七、強化多層次資本市場對科技型企業的支持
加強后備資源挖掘培育,重點關注瞪羚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獨角獸企業等高成長性科技型和創新型領軍企業,發掘培育一批技術含量高、發展潛力足、成長速度快的優質企業納入上市后備企業培育體系。深化與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全國股轉公司、廣東股交中心合作,組織開展資本市場專題培訓、高端論壇、企業沙龍等活動,活躍企業對接資本市場氛圍。聯合各交易(場)所和相關專業機構開展科技企業上市培育,“一企一策”分類指導企業結合自身實際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加快企業上市進程,對企業成功掛牌上市提供資金獎勵。支持“鯤鵬星火”東莞科技創新企業投融資路演平臺開展常態化投融資路演活動,拓寬企業展示渠道、融資渠道,助力優質科技創新企業與資本精準對接。(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
八、引導保險機構為科技創新提供支持和保障
引導各保險公司發揮保險保障作用,加快完善科技保險產品體系,重點覆蓋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等領域創新風險。運用省級科技保險產品推薦目錄,聚焦重大科技項目入庫企業、科技人才創業企業等科技企業,推廣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軟件首版次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知識產權侵權責任保險、科技項目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生命科學臨床試驗保險等新型保險產品,支持科技企業購買納入推薦目錄的保險產品。鼓勵“險資入莞”,支持保險資金以股權、基金、債權、資產支持計劃等形式,為國家和省級高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委金融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各鎮街(園區)〕
九、提高科技領域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
擴大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銀行和企業范圍,提升貿易結算效率,節約企業財務成本。用足用好大灣區跨境人民幣創新政策,持續擴大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直接投資等跨境人民幣結算覆蓋面。落地實施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政策,提升企業跨境投融資的自主性和資金利用效率。推進實施外債登記改革、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政策,支持轄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持續拓寬境外融資渠道。落實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支持境外投資者通過QFLP參與成立境內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投向我市科技創新企業,以及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內的高新技術早期投資項目,利用境外資金促進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市委金融辦、市商務局)
十、打造松山湖科技金融示范區
支持松山湖依托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啟動區建設,推進廣東省科技金融綜合服務中心松山湖高新區分中心建設,持續開展科技金融政策和體制創新,吸引優質科技金融機構集聚,培育一批財會、律所、評估、定價、代理等專業服務中介機構,打造高質量發展的科技金融示范區。推動松山湖科技金融服務中心建設,通過“政府引導+專業化服務”的市場化創新運作模式,打造園區企業信用評級系統,創新“評級貸”“天使貸”“投資貸”“園區保”等政策性融資產品,為園區科技型企業、高層次人才、高科技項目等,提供“一站式、保姆化”科技金融服務。支持打造風投創投集聚區,推動集聚區物理空間載體建設,研究制定專項扶持激勵政策,通過落戶獎勵、租金減免、投資激勵等優惠政策,吸引知名風投創投機構集聚。持續開展“松湖金融大講堂”等各類科技金融活動,爭取舉辦或輪流承辦全國、大灣區高端創投論壇,活躍園區投融資氛圍,打響松山湖科技金融品牌。(責任單位:松山湖管委會、市委金融辦、市科學技術局)
十一、推動鎮街科技金融發展
支持鎮街(園區)聯合市屬國企、社會資本打造特色化產業基金和天使投資基金,推動本土企業做大做強,探索通過“基金投資+土地供給”等方式,補齊產業發展短板,助力實現產業轉型升級。鼓勵有條件的鎮街(園區)選擇若干科技保險產品開展科技保險保費補貼工作,給予企業一定的保費補助,為科技企業降低經營風險。鼓勵有條件的鎮街(園區)制訂科技信用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科技金融政策,為科技企業獲得融資提供支持。市鎮聯動組織投融資對接會,為鎮街鏈接創業投資、銀行機構、證券機構等科技金融資源,推動科技企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金融辦、東莞金融控股集團、東莞科技創新金融集團、各鎮街(園區)〕
十二、完善科技金融綜合服務體系
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推動各行業主管部門及時做好科創企業或項目主體的認定和推薦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技項目路演等科技與金融“線上”“線下”對接活動,定期向金融機構通報產業政策、科技政策以及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信息,促進金融與科技資源的有效對接。探索引入市場化運作主體承辦有關科技創新創業賽事,撬動更多高校、科研機構、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載體和社會資源參與大賽,推動優質金融資源向科技領域配置。引導銀行機構成立科技金融顧問團隊,針對科創企業發展現狀和融資需求,“一企一策”制定服務方案。鼓勵有條件的鎮街(園區)建立科技金融服務中心,征集銀行、創投、保險等金融機構選派專員入駐,在站內提供“股+債”投融資對接、政策宣傳等金融服務,推動實現應貸盡貸、應保盡保、應投盡投、應擔盡擔。〔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委金融辦、各鎮街(園區)〕
十三、加強科技金融信用體系建設
加強對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進出口、水電氣、不動產、知識產權、科技研發等信用信息數據的收集、整合及運用,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部門和公用事業單位涉企信息向金融機構開放共享,支持金融機構對重點產業鏈形成風險畫像和信用評價。加強對“信易貸”“粵信融”“中小融”等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的宣傳和推廣,引導督促金融機構依托平臺開展信貸業務,推動中小微科技企業在平臺注冊登記、發布信貸需求,暢通銀企對接渠道,構建信息共建共享生態。(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
十四、統籌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和防范金融風險
科技、金融等相關部門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加強政策協同和信息共享,推動科技金融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加強金融支持科技創新風險管理,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壓實各方風險管理責任,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督促在莞各類金融機構在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同時,強化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堅持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穩健經營。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金融領域深度應用,為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和防控金融風險提供助力。(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市委金融辦、市科學技術局、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7月3日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涉及有關財政獎勵補貼支出按其適用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