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市監罰聽告〔2025〕100516B001(1-22)號
經查,當事人東莞樟木頭宏葉手袋制品廠等22戶企業(具體名單見樟木頭市場監管分局公告欄或東莞市樟木頭鎮人民政府網站查詢),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并且因通過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違反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行為,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擬對當事人東莞樟木頭宏葉手袋制品廠等22戶企業作出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處罰,現予公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當事人有要求我局舉行聽證的權利,逾期未提出聽證要求的,將視為放棄該權利。
附件:2025年樟木頭分局連續兩年未年報擬吊銷企業名單(22戶).xlsx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聯系人:李俊鴻 、白曉林 聯系電話:0769-8770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