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樟木頭鎮正持續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聚焦各個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重點檢查事項,深入企業開展精準執法檢查,嚴查各類違法和違規行為。
為強化執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懾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法治手段筑安全底線,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識,構建安全生產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F將相關違法行為作為典型案例曝光警示。
一、金屬冶煉企業重大隱患查處案例
【案件回顧】
違法企業:東莞市藝鋒實業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
一樓壓鑄車間生產期間鑄造用熔煉爐、精煉爐、保溫爐的爐底、爐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屬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的爐前平臺、爐基區域、造型地坑、澆注作業坑和熔融金屬轉運通道等8類區域存在積水。
2、二樓打磨車間未采用實體墻與其他場所分隔。
處理情況:
該企業以上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下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企業限期整改;通過后續調查取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依法對該企業處人民幣2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鋰離子電池企業重大隱患查處案例
【案件回顧】
違法企業:東莞滿盒電子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
生產經營單位鋰離子電池儲存倉庫未對故障電池采取有效物理隔離措施。
處理情況:
該企業鋰離子電池儲存倉庫未對故障電池采取有效物理隔離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下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企業限期整改;通過后續調查取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依法對該企業處人民幣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粉塵涉爆企業重大隱患查處案例
【案件回顧】
違法企業:東莞市錦鑫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
一樓雕刻車間未落實粉塵清掃制度,造成作業現場積塵嚴重。
處理情況:
該企業一樓雕刻車間未落實粉塵清掃制度,造成作業現場積塵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下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企業限期整改;通過后續調查取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依法對該企業處人民幣2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案件回顧】
違法企業:東莞市良合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
該公司的員工徐某某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而進行焊接工作,屬無證上崗作業。
處理情況:
該企業員工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而進行焊接工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下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企業限期整改;通過后續調查取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法對該企業處人民幣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以上企業必須嚴格履行主體責任,立即落實整改措施,將隱患整改到位;各企業負責人要舉一反三,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抓好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