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南城街道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集中解讀正式出爐的《南城街道文化扶持和獎勵專項資金使用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南方日報、羊城晚報、東莞日報等13家媒體參加了此次新聞發布會。據了解,《辦法》是南城首個關于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其中明確規定,南城每年拿出3000萬元作為文化扶持和獎勵專項資金(扶持和獎勵公共文化服務平臺體系資金1500萬元,扶持和獎勵文化產業發展資金1200萬元,扶持和獎勵文學藝術精品資金300萬元),以此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力爭把南城建設成為東莞市新的文化中心?!掇k法》的具體內容是:
一是扶持和獎勵文化服務平臺建設。對社區、學校等建設標準圖書館共享工程服務、公共電子閱覽室、綜合文化活動室、文體廣場、文化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設施及設備建設進行扶持,扶持金額為不高于總費用的50%(扶持總金額包括市級補貼部分,土建工程類、裝修類等不予補貼);對文化考評社區進行獎勵,被市評為標兵社區的給予8萬元獎勵,被市評為先進社區的給予6萬元獎勵。
二是扶持和獎勵文化產業繁榮發展?!掇k法》規定,已在南城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和經營的,經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含市級)批準設立的文化產業園區,均有資格申報專項資金扶持。凡是符合東莞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具有較好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相關資金落實到位,對本行業發展有引導推動作用,能夠產生顯著示范效應和經濟、社會效益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可獲得100萬元以上、80萬元-100萬元、50萬元-80萬元、50萬元以下四個等次的一次性補貼;對入駐園區企業主要進行租金補貼,從文化經營公司(經營戶)與園區(基地)簽訂的合同交租之日起,專項資金補貼不高于文化經營公司(經營戶)實際繳交給園區(基地)租金的50%,補貼時間不超過三年。
三是扶持和獎勵文學藝術精品創作。為了鼓勵南城文藝工作者多出精品,《辦法》規定,對南城優秀文學藝術作品、先進文藝工作者和文化工作先進單位進行獎勵,對重點文化活動、重點文化創作項目進行扶持。重點文化活動、重點文化創作項目主要指重點?。ü潱┠颗叛?,重點文藝創作、藝術研究和文藝展演、文藝競賽、出版重要文藝作品集等。適用于南城文學、美術、書法、攝影、戲曲、音樂、舞蹈、收藏等文藝協會、相關單位(或個人)的文藝創作和文化活動;優秀文學藝術作品主要指代表南城參賽、參評、演出獲得市級以上具有權威性、專業性(指宣傳線、文化線、文聯線)獎勵的文藝作品。其他參加非專業性文藝競賽、演出獲獎的文藝作品,不在獎勵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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