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大病保險?
大病保險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主要針對治療重大疾病的醫療費用。重大疾病往往治療周期長、費用高,給患者和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大病保險報銷不限定病種,參保人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門診特定病種基本醫療費用,按照規定報銷后,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自動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 2、大病保險,需要另外繳費嗎? 大病保險不需要單獨繳費。參加了我市職工醫?;蚓用襻t保的參保人,同時參加大病保險,不需另行繳費。這不僅可以防止重大疾病患者和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還能讓患者安心治療,提高康復率。 3、東莞市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有哪些? 一、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的參保人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用人單位的在職職工; (二)法定勞動年齡內且就業地或戶籍地在本市(含已在本市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靈活就業人員; (三)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在本市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 二、按規定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人 (一)本市戶籍的城鄉居民; (二)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職業教育院校的非本市戶籍全日制在校學生; (三)在本市托幼機構、義務教育階段及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學生; (四)在本市區域內居住,且持有本市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含已在本市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人員; (五)其他符合規定的人員。 4、東莞市大病保險起付金額是多少? 按照《東莞市醫療保障辦法》規定,普通參保人的起付金額是12000元;統賬結合職工醫保參保人的起付金額是6000元。 5、東莞市大病保險享受哪些待遇? 參保人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門診特定病種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或職工大額補助按照規定支付后,累計個人負擔基本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下圖在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內進行支付。 具體待遇標準見下表: 6、東莞市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根據《東莞市醫療保障辦法》,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實施動態調整機制。以連續參保繳費時間滿2年的參保人為例,其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本市上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目前約93.77萬);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其大病保險不設最高支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