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2020年全國醫?;饘徲嬛邪l現部分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存在違規行為,市醫療保障局已根據《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協議管理辦法》)進行處理。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醫?;鹗褂霉芾?,規范醫保服務行為,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社會監督和警示教育作用,現予以通報,具體情況如下:
一、東莞市第六人民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17,000.00元。
二、東莞市橋頭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11,960.00元。
三、東莞市婦幼保健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8,409.00元。
四、東莞市東南部中心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2,535.00元。
五、東莞市石碣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1,984.00元。
六、東莞市茶山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1,504.00元。
七、東莞市石排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650.00元。
八、東莞市南城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500.00元。
九、東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335.00元。
十、東莞市鳳崗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80.00元。
十一、東莞市東坑醫院護理院存在重復收取醫療費用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