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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違規行為的情況通報(二)
  • 2022-04-26 09:00
  • 來源: 東莞市醫療保障局
  • 發布機構:東莞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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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在2020年全國醫?;饘徲嬛邪l現部分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存在違規行為,市醫療保障局已根據《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協議管理辦法》)進行處理。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醫?;鹗褂霉芾?,規范醫保服務行為,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社會監督和警示教育作用,現予以通報,具體情況如下:

  一、東莞市人民醫院存在重復收取醫療費用等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129,290.46元。

  二、東莞市清溪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13,980.00元。

  三、東莞三局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9,513.00元。

  四、東莞曙光廣華醫院存在存在重復收取醫療費用等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88498.50元。

  五、東莞市虎門鎮南柵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2,239.70元。

  六、東莞市松山湖中心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1,850.00元。

  七、東莞市虎門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754.00元。

  八、東莞市萬江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580.00元。

  九、東莞市大朗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500.00元。

  十、東莞市中堂醫院存在診療項目串換收費的違規行為,根據《協議管理辦法》,追回違規醫保費用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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