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承辦單位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當事人 | 處罰事由 | 處罰內容 | 作出處罰時間 | 處罰依據 |
1 |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謝崗分局 | 東市監處罰〔2022〕281021D01號 | 東莞市謝崗廣心日用品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未履行食品進貨查驗義務 | 東莞市謝崗廣心日用品店 | 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未履行食品進貨查驗義務 | 一、對當事人未履行食品進貨查驗義務的行為給予警告; 二、沒收“腐竹(豆制品)”(生產日期:2022年6月7日,保質期:30天,規格:2.5kg/包)1包; 三、對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行為處以罰款貳仟元(¥2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
2 |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謝崗分局 | 東市監處罰〔2022〕281021D02號 | 李美宏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生產加工食品和未建立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 | 李美宏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生產加工食品和未建立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 | 一、對當事人未建立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的行為給予警告。 二、沒收當事人違法加工工具鐵鍋1個; 三、對當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處以罰款伍佰元(¥500.00); 四、沒收當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所得叁佰元(¥300.00); 以上罰沒款合計捌佰元(¥8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二條和《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