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63號),涉及我市2家經營單位?,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謝崗堯力誠飲用水店銷售的“泉瀧包裝飲用水”
東莞市謝崗堯力誠飲用水店銷售的“泉瀧包裝飲用水”(規格型號:16.8L/桶;購進日期:2021-10-22)產品,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合格。
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店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經營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能夠提供進貨單據、出廠檢驗報告復印件、供應商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當事人履行食品進貨查驗義務。當事人在購進上述“泉瀧包裝飲用水”后直接進行銷售,銅綠假單胞菌并非當事人添加,當事人對“泉瀧包裝飲用水”存在銅綠假單胞菌并不知情。進貨直至調查期間,謝崗鎮消委會未收到針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投訴,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收到檢驗報告后,當事人主動對銷售的產品進行召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經營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恫挥栊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2〕280112D01號。
該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對店內飲用水產品進行排查分析,查找原因。該店認為上述批次產品在進貨及銷售時是包裝完整的,且在陰涼、避光的條件下貯存和銷售,符合其貯存條件,菌落總數不合格是生產廠家問題導致。
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將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地的監管部門。
二、東莞市永來潤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福壽魚”
東莞市永來潤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福壽魚”(購進日期:2021-10-20)產品,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合格。
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銷售使用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提供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進貨票據,有做驗收單和進貨臺賬,當事人履行食品進貨查驗義務。當事人購進時檢查“福壽魚”的形態也未發現異樣,也一直在此供貨商拿貨,未聽說有供貨商抽檢不合格的事宜,事前不知道所采購的“福壽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經營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恫挥栊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2〕280118D01號。
該公司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對公司內海鮮產品進行排查分析,查找原因。該公司認為該批次食品進貨后,直接進行銷售,未添加任何成分。因此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合格應該是養殖戶養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公司導致的。
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將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地的監管部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