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2804號)

發布日期:2020-09-07 08:33:33 來源:本網
【字體: 打印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0年36號),涉及我市3家經營單位?,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謝崗祥和魚檔銷售的“牛蛙”

  東莞市謝崗祥和魚檔銷售的“牛蛙”(規格型號:散裝,購進日期:2020-04-27)產品,氧氟沙星項目不合格。

  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檔口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口銷售使用國家禁止的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初次違法,涉案貨值較少,進貨直至調查期間,泰園市場的消費維權站和謝崗鎮消委會均未收到針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投訴,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收到檢驗報告后,主動對已銷售的產品進行召回。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二)項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對當事人銷售使用國家禁止的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處以罰款伍佰元(¥500.00);2.沒收違法所得壹佰叁拾玖元(¥139.00)?!缎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罰〔2020〕280807D04號。

  該檔口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對已銷售的該批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并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檔口認為該批次食品進貨后,直接在檔口進行銷售,未添加任何獸藥成分。因此氧氟沙星項目不合格應該是養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口導致的。

  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將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地的監管部門。

  二、東莞市謝崗放清魚檔銷售的“牛蛙”

  東莞市謝崗放清魚檔銷售的“牛蛙”(規格型號:散裝,購進日期:2020-04-27)產品,氧氟沙星、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合格。

  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檔口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口銷售使用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和銷售使用國家禁止的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進貨后,直接將牛蛙進行銷售,牛蛙中所含的氧氟沙星、恩諾沙星獸藥成分并非當事人添加;進貨直至調查期間,泰園市場的消費維權站和謝崗鎮消委會均未收到針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投訴,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事后,當事人主動對銷售的產品進行召回。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二)項、《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對當事人銷售使用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和銷售使用國家禁止的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處以罰款伍佰元(¥500.00);2.沒收違法所得玖拾元(¥90.00)?!缎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罰〔2020〕280811D01號。

  該檔口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對已銷售的該批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并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檔口認為該批次食品進貨后,直接在檔口進行銷售,未添加任何獸藥成分。因此氧氟沙星、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應該是養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口導致的。

  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將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地的監管部門。

  三、東莞市謝崗治國鮮魚檔銷售的“牛蛙”

  東莞市謝崗治國鮮魚檔銷售的“牛蛙”(規格型號:散裝,購進日期:2020-04-27)產品,氧氟沙星、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合格。

  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檔口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口銷售使用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和銷售使用國家禁止的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進貨后,直接將牛蛙進行銷售,牛蛙中所含的氧氟沙星、恩諾沙星獸藥成分并非當事人添加;該檔口為家庭經營,經濟收益不大,加上疫情影響,收入微薄,進貨直至調查期間,泰園市場的消費維權站和謝崗鎮消委會均未收到針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投訴,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事后,當事人主動對銷售的產品進行召回。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二)項、《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對當事人銷售使用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和銷售使用國家禁止的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處以罰款伍佰元(¥500.00);

  2.沒收違法所得壹佰叁拾伍元(¥135.00)?!缎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罰〔2020〕280811D02號。

  該檔口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對已銷售的該批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并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檔口認為該批次食品進貨后,直接在檔口進行銷售,未添加任何獸藥成分。因此氧氟沙星、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應該是養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口導致的。

  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將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地的監管部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日    

相關文件:

相關文章: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