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1號),涉及我市14家經營戶?,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塘廈群利魚檔銷售的“泥鰍”
?。ㄒ唬〇|莞市塘廈群利魚檔銷售的“泥鰍”,經抽樣檢測,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群利魚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群利魚檔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以及未按規定履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020102001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泥鰍”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養殖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二、東莞市塘廈健東凍肉檔銷售的“道滘豬肉丸”
?。ㄒ唬〇|莞市塘廈健東凍肉檔銷售的“道滘豬肉丸”,經抽樣檢測,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健東凍肉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健東凍肉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和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和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020117027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道滘豬肉丸”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生產加工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三、東莞市塘廈伊清香拉面館使用的“湯碗”
?。ㄒ唬〇|莞市塘廈伊清香拉面館使用的“湯碗”,經抽樣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ζ髽I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伊清香拉面館未按照要求對餐具進行清洗消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當罰〔2024〕021118C03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使用的“湯碗”檢驗不合格應該是清洗不到位導致的。
四、東莞市塘廈學虎魚檔銷售的“泥鰍”
?。ㄒ唬〇|莞市塘廈學虎魚檔銷售的“泥鰍”,經抽樣檢測,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學虎魚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學虎魚檔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020120029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泥鰍”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養殖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五、東莞力途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飲具(餐盤)”
?。ㄒ唬〇|莞力途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飲具(餐盤)”,經抽樣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ζ髽I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力途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對餐具進行清洗消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當罰〔2024〕021119C01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使用的“自消毒餐飲具(餐盤)”檢驗不合格應該是清洗不到位導致的。
六、東莞市塘廈陸達冰鮮檔銷售的“大黃魚(大黃花魚)”
?。ㄒ唬〇|莞市塘廈陸達冰鮮檔銷售的“大黃魚(大黃花魚)”,經抽樣檢測,甲硝唑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陸達冰鮮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陸達冰鮮檔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鑒于本案當事人提供了涉案食用農產品的進貨票據及供貨者的證照資料、檢驗合格報告,當事人履行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東市監不罰〔2025〕020115003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大黃魚(大黃花魚)”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養殖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七、東莞市塘廈梁記水產檔銷售的“生魚”和“鱸魚”
?。ㄒ唬┹甘刑翉B梁記水產檔銷售的“生魚”和“鱸魚”,經抽樣檢測,其“生魚”的氧氟沙星項目不符合GB31650-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其“鱸魚”的磺胺類(總量)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甘刑翉B梁記水產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莞市塘廈梁記水產檔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020207035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生魚”和“鱸魚”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養殖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八、東莞市塘廈胡華蔬菜檔銷售的“青辣椒”
?。ㄒ唬〇|莞市塘廈胡華蔬菜檔銷售的“青辣椒”,經抽樣檢測,噻蟲胺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胡華蔬菜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胡華蔬菜檔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鑒于本案當事人屬初犯,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也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且涉案“青辣椒”不合格的原因不是當事人造成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東市監不罰〔2025〕020224006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青辣椒”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種植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九、東莞市塘廈劉河周蔬菜檔銷售的“百香果”和“青欖”
?。ㄒ唬〇|莞市塘廈劉河周蔬菜檔銷售的“百香果”和“青欖”,其中“百香果”的報告內容顯示經抽樣檢驗,苯醚甲環唑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青欖”的報告內容顯示經抽樣檢驗,多菌靈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劉河周蔬菜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劉河周蔬菜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和第八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構成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和未按規定履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020120028)。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百香果”和“青欖”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種植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十、東莞市塘廈俊彬海鮮檔銷售的“泥鰍”
?。ㄒ唬〇|莞市塘廈俊彬海鮮檔銷售的“泥鰍”,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俊彬海鮮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俊彬海鮮檔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020113015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泥鰍”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養殖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十一、東莞市塘廈叁號河粉檔銷售的“河粉”
?。ㄒ唬〇|莞市塘廈叁號河粉檔銷售的“河粉”,經抽樣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叁號河粉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叁號河粉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鑒于本案當事人提供了涉案食品的進貨票據及供貨者的證照資料、出廠檢驗合格報告,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東市監不罰〔2025〕020102001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河粉”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生產加工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十二、東莞市塘廈鋒記河粉檔銷售的“河粉”
?。ㄒ唬〇|莞市塘廈鋒記河粉檔銷售的“河粉”,經抽樣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鋒記河粉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鋒記河粉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鑒于本案當事人提供了涉案食品的進貨票據及供貨者的證照資料、出廠檢驗合格報告,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東市監不罰〔2025〕020117005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河粉”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生產加工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十三、東莞市塘廈金記魚檔銷售的“鮮活泥鰍(淡水魚)”和“新鮮魷魚(其他水產品)”
?。ㄒ唬〇|莞市塘廈金記魚檔銷售的“鮮活泥鰍(淡水魚)”和“新鮮魷魚(其他水產品)”,其中“鮮活泥鰍(淡水魚)”經抽樣檢測,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新鮮魷魚(其他水產品)”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金記魚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金記魚檔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構成經營獸藥殘留含量和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以及未按規定履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20123031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鮮活泥鰍(淡水魚)”和“新鮮魷魚(其他水產品)”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養殖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十四、東莞市塘廈和悅百貨商行銷售的“胡蘿卜”
?。ㄒ唬〇|莞市塘廈和悅百貨商行銷售的“胡蘿卜”,經抽樣檢驗,甲拌磷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和悅百貨商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和悅百貨商行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十五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及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和未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及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020207036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胡蘿卜”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種植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