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2號),涉及我市2家經營戶?,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塘廈美萍蔬菜店銷售的“生姜”
(一)莞市塘廈美萍蔬菜店銷售的“生姜”,經抽樣檢測,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該當事人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經調查,上述“生姜”當事人共購進了5kg,其中3.1kg被用于抽樣檢驗,其余已全部對外售出。
(三)我局已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二、東莞市塘廈旭生海鮮檔銷售的“花甲”
(一)東莞市塘廈旭生海鮮檔銷售的“花甲”,經抽樣檢測,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該當事人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經調查,上述“花甲”共采購了7.5kg,其中3kg被用于抽樣檢驗,其余已全部對外售出。
(三)我局已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三、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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